勉学篇 七九、为人父母以学为教

类别:子部 作者:颜之推(南北朝) 书名:颜氏家训

    邺平之后,见徒入关①。思鲁尝谓吾曰:

    “朝无禄位,家无积财,当肆筋力,以申供养。每被课笃②,勤劳经史,

    未知为子,可得安乎?”

    吾命之曰:“子当以养为心,父当以学为教。使汝弃学徇财,丰吾衣食,

    食之安得甘?衣之安得暖?若务先王之道,绍家世之业,藜羹③褐,我自欲

    之。”

    【译文】

    邺城被北周军队平定之后,我们被流放到关内。那时思鲁曾经对我说:

    “我们在朝廷没人当宫,家里也没有积财,我应当尽力干活赚钱,以此尽供

    养之责。现在,我却常被督促着读书,致力于经史之学,你难道不知道我这

    做儿子的,能够安心学习吗?”我教诲他说:“当儿子的固然应当把供养之

    责放在心上,当父亲的却应当把子女的教育作为根本大事。如果让你放弃学

    业去赚取钱财,使我丰衣足食,那么,我吃起饭来怎么会感到香甜,穿起衣

    来怎么会感到温暖呢?如果你力致于先王之道,继承我们家祖辈相传的读书

    传统,那么,即使吃粗茶淡饭,穿麻布衣衫,我也乐意。

    【注释】

    ①邺平二句:指北周军队攻占北齐却城邺城,灭北齐,北齐君臣被押送

    长安。

    ②笃:通“督”,察视。

    ③藜羹:用嫩藜煮成的羹,此粗劣的食物。

    【评语】

    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放弃教育,是父母严重的失职。

    如今我国尚有许多失学儿童。试问家长们:身为父母;让儿女稚嫩的双肩挑

    起家庭的重担,你们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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