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事篇 一一三、就养有方思不出位

类别:子部 作者:颜之推(南北朝) 书名:颜氏家训

    谏诤之徒,以正人君之失尔,必在得言①之地,当尽匡赞之规,不容苟

    免偷安,垂头塞耳;至于就养②有方,思不出位③,干非其任,斯则罪人。

    故《表记》④云:“事君远而谏,则谄也;近而不谏,则尸利⑤也”《论语》

    曰:

    “未信而谏,人以为谤己也”。

    【译文】

    从不谏净的人,在于纠正国君的过失的,一定要处在能够讲话的位置,

    尽其在匡正辅佐之责,不容许苟且偷安,装聋作哑。至于侍奉国君,应各司

    其职,考虑问题不要超出自己的职务范围,如果超越自己的职位去冒犯国君,

    那就会成为朝廷的罪人。所以《礼记、表记》上说,“侍奉国君,关系疏远

    却去进谏,那就形同谄媚了;关系密切却不去进谏,那就是无功受禄。”《论

    语、子张》上说;“没有取得国君的信任就去进谏,国君就会以为你在诽谤

    他。”

    【注解】

    ①得言:犹当言。

    ②就养:这里指侍奉国君。

    ③思不出位;此句意思是说思考问题不超出自己的职务范围。

    ④表记《礼记》篇名。

    ⑤尸利:如尸之只受享祭而无所事事,比喻受禄而不尽职责。

    【评语】

    为人处事,既竭力而为,又思不出位,可说是入世的行为准则,苟且偷

    安,则不尺其职,无功受禄,则问心有愧,越权行事,则会触犯他人,自招

    其祸。当为之事,尽力而为;难为之事,免为其难,实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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