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存亡品第七 之八

类别:经部 作者:三藏沙门 译 书名:地藏菩萨本愿经

    【何以故?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解)‘为甚么缘故呢?你所杀害的生命,乃至于祭拜鬼神,没有纤毫微力,能够利益亡人,不过反结罪缘,使罪业转加深重;假使来世,或现生,得著圣人的气分,可以生到人天中去享福,因为临终时,被他眷属造了这恶缘,就令这命终人,受祸殃的累,被杀死的生命,围困了去对辩,就要迟生到善处了;何况临命终的人,在生未曾有少份的善业,各人依据了本业,自受恶趣去,这眷属如何这样的残忍,再要增加他的罪业呢?

    (释)鬼神浮游人间,不得吃食,便变怪起来,扇动人心,教他作恶,杀害生命,你加了罪业,他来现成飨受血肉,是最坏的东西;无知识的人,往往受他的愚,连累了临终人,并连累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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