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之六十五  弃法受赂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太上感应篇

    弃法受赂。

    【解释】

    做官的竟然敢抛弃法律,接受人家的贿赂。

    【分析】

    从‘弃法受赂’,一直到‘见杀加怒’,都是就官员审问刑案上面来说的。凡是衙役或是书办,也包括在内,并非专指法官而已。太上说‘曲直轻重’,首先就说到‘弃法受赂’;因为‘曲直轻重’自然会有它一定依循的法则;而其惟一的目的,就是想要得钱;所以才会任意的接受,贿赂之人所请求的条件,而颠倒了法律规定;若是法官、衙役或是书办,枉顾了法律的规定,竟敢抛弃法律,仅凭自己的好恶,来判定人犯的死生,那么人民将不知道如何是好,而且会不知所措;难道他们没想到,这样做的话,一定会弄得天怒人怨,而且自己也必定会遭到奇祸啊!

    明朝颜茂猷先生说:‘能够考取功名做官,都是熟读诗书礼乐的人啊!怎么会不知道,应该要崇尚廉洁呢?只是因为看惯了官场上的文化,为了营求官位,请人推荐提拔,不惜借债送礼,若是没有钱,怎么行的通呢?在最初开始贪污的时候,还有点分寸,心中还有羞愧不安;日子久了以后,则积习难返,愈贪就愈厉害;这时候的性情,已经被染污的和腥膻一样的肮脏臭秽不堪了;而且人心贪得无厌,贪得了一百两的金子,就会想:若是能够贪得一千两金子,岂不是更好吗?等到贪得了一千两的金子,必定会想:若是能够贪得了一万两的金子,岂不是更佳吗?更厉害的则是权位势力喧赫一时,金银财宝堆了满屋,有的财宝甚至因为积存的时间过久而变旧了,这时候还感到不能满足;旁观的人都在笑他,而当局者迷,却是浑然不自知啊!实在是因为他已经爱钱成癖了。这些贪污的人,大都是为了要使子孙能够长久的享有富贵,却不知道有许多愚痴的豪门子弟,因为这种的缘故,而遭到灭门之祸;而也有许多清白的贫穷子弟,却能够发达富贵。要知道,福跟禄都有定数啊!若是多得了不义之财,留下了怨业债,给子孙来偿还,这并不是福啊!至于有做官的,为了要建立庙祀帮助宗族,救济穷困的亲戚,固然这些都是好事;然而心里若是想要很快的完成这些好事,则会贪得更多更凶;还不如积德行善能够招来吉祥,官做久了,自然就会富有,这样福报岂不是更能够绵远流长啊!凡是做官的人,喜欢喝酒,爱好女色,喜好杀生,都是因为贪财的缘故啊!贪财的毛病,也都是从放纵自己的意念,养成了习惯;到了习惯久了,心性也就变了,就是舍掉了老命,也还是要贪财;自然就不会去管贪来的钱财,到头来是有用还是没用了!在刚刚做官的时候,有的人还能够有所矜持,不肯贪污;等到年纪大了,官做久了,却是把持不住而随波逐流了。这就是因为自己渐渐的把官场,当做了是自己的家,把钱财当做了是自己的命啊!然而这种的人,比起那些一当上了官,就迫不急待大贪特贪的人,要好得多了。

    另外做人家长官的,也不能光是自己清白不贪污,就以为只要自己能够明哲保身,这样就足够了啊!更应当要严格的禁止部属贪污才对,为什么呢?因为长官的耳目毕竟有限,所有的案件几乎全都要靠机关内部的部属经手处理,所以部属也因此而有了许多接触贿赂的机缘;做长官的,如果平时不能够以身作则,教导部属“身在公门好修行”的道理,等于是助长了部属贪污,罪过也是很重的啊!’

    故事一:

    明朝的耿九畴,在做两淮盐运司的时候,他操守廉洁的名声,远近皆知。有一次耿九畴坐在河边,有位小孩就对他说:‘河水的清澈,比不上您操守的清廉啊!’天顺初年,朝廷想要推举操守廉洁的官吏,做为全国官吏和百姓的榜样,就任命耿九畴为掌管全国官吏风纪的都御史,后来又任命他为尚书。他的儿子耿子裕遵守他的教诫,操守也是十分的清廉,官做到了太子太保,吏部尚书。

    故事二:

    从前有位名叫樊光的官员,在他担任交趾郡郡佐的时候,有一天,他正在衙门里办公,忽然间雷电大作,刮起了大风;樊光与儿子和狗,都被雷给打死了;他的妻子则在打雷的时候,看见一位道士,将她的身体搬运放置在别的地方,才得以幸免于难,否则她也早就被雷打死了。有人又问她说:‘这是什么缘故啊?’樊光的妻子就说:‘曾经有两个人互告对方打官司,两个人都被樊光关在监狱里;其中有一位理亏的,就拿钱贿赂樊光;而有道理的那个人,因此就被樊光狠狠的拷打逼问,并且强迫他承认犯罪;他的家人送来的饮食,樊光全都拿给了儿子和狗吃,那位嫌犯因为没东西吃,就在他快要饿死的时候,有人看到他披头散发,向天帝控诉樊光的罪行;这件事情才过了几天,于是就发生了,樊光、儿子、狗,都被雷打死的惨剧。’

    故事三:

    侯鉴在担任江夏令的时候,与一位僧人颇有交情,只要他遇有空闲,就一定会去拜访这位僧人。而且在他每次拜访的时候,僧人都早就已经准备好了欢迎招待他的菜饭;可是有一次侯鉴去拜访僧人,僧人此次的招待,却和以往相差的非常悬殊;侯鉴因此就问僧人,僧人回答说:‘侯大人,您每次来访的时候,土地公一定会事先通知我,所以我才能够预先做好准备啊!可是您这次来访,土地公却事先没有通知,所以我才来不及准备,以至于招待不周啊!’侯鉴听了非常的震惊,就拜托僧人请问土地公,这次不通知的理由?当天晚上,僧人就梦到土地公对他说:‘侯鉴的官本来可以做到宰相,可是近来因为他接受了一位姓胡的,贿赂他六十两的银子,因此而冤枉的断下了一件案子;天帝已经销去他宰相的职位,他的官只能做到监司的职位,和我已经没有统辖的关系了,所以我才没有通报啊!’

    【再析】

    唉!侯鉴因为接受了六十两银子的贿赂,就被天帝变更撤换他原本可以当到宰相的官禄,所以这样说来,侯鉴他这样做,是聪明呢?还是愚笨呢?而且神明是不会将每一件事情的祸福因缘,都明白的告知当事人啊!因此接受贿赂而不知道已经减损福报的人就太多了啊!

    又例如有一位担任审判职务的推官,名叫魏钊,他因为接受了四百两金子的贿赂,就故意的判决杀人犯无罪开释,而使得死者含冤莫白;上帝因此就削去魏钊的官禄和寿命,过了一年,魏钊也就死了。现在的人,往往以为替人脱罪,不能够和故意加重人罪相比,就拿这个做为借口;却不晓得‘法律不可以放纵,人也不可以冤枉’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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