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之六十七  入轻为重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太上感应篇

    入轻为重。

    【解释】

    把应该判轻刑的,却把他判了重刑。

    【分析】

    书经说:‘法官在判刑的时候,若是心中感到怀疑,就应该判得轻些。’又说:‘判罪宁可判得轻些,也不要判得比他应该判的罪刑重啊!’但是居然有法官,故意把应该判轻的判成了重刑,实在是严重违背了圣人体恤怜悯罪犯的用心啊!而且人命关天,关系生死,责任更是重大,负责审案的官员,最应该加以留意,小心的搜查证据,不可以有丝毫的疏忽;否则容易被诬赖之徒乘机利用,而误导了案情啊!

    故事一:

    李若水在担任淮南司理的时候,当时有五名强盗,因为事败被捕入狱;强盗在被审讯的时候,曾经说出与一位出家人一同结党抢劫;后来这五名强盗,都被判了死刑,而且死刑都已经执行完毕了,那位出家人才被官府发现。出家人说:‘贫僧实在没有做过强盗啊!’李若水对这位僧人,应该可以从轻发落;因为强盗都已经死了,无法对质啊!但是李若水坚持强盗说的是真话,竟然狠心的用残酷的毒刑,杀死这位出家人。未料一个多月之后,狱卒李能无缘无故的大叫道:‘和尚啊!这不干我的事啊!这完全是司理李若水威胁我,逼迫我杀你的啊!’李能说完就死了。第二天推司刘元也死了。又过了一天,李若水就暴毙了。不久之后,李若水的家人,也差不多全死光了。

    故事二:

    宋朝的铁面御史赵清献,在他担任武安节度推官的时候,有老百姓伪造使用印章,他的部属都说:‘伪造使用印章的人,依法应当要判处死刑。’惟独赵清献公说道:‘百姓造印是在朝廷大赦之前造的,而在大赦之后才使用;大赦之前并没有使用,大赦之后也没有再伪造啊!所以不论是在大赦之前,还是在大赦之后,依法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的啊!’最后赵清献就以‘罪疑从轻’,把这些涉嫌伪造用印的百姓给释放了。后来他当四川成都知府的时候,有位名叫李孝忠的,聚集了二百人;并且私自制造符牒,度人为僧;有人就用图谋造反的罪名,向官府告了李孝忠一状。官府就派人把李孝忠和他的徒众,以图谋造反的罪名,全都捉拿下狱问罪处死。而赵清献独排众议,决定仅处李孝忠私自制造符牒的死罪,其余的人,都免除了死刑。赵清献公对这件案子的处理,竟然被喧腾开来;消息传到了京城,说他胆大妄为,竟然敢替叛党脱罪;朝廷就派人查核他对本案判刑的文书,核对有无枉法的地方,最后朝廷还是认定他的判决是正确的;后来赵清献公,官做到了太子少保,他的两个儿子赵岏、赵斗都很贵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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