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卷047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类别:史部 作者:张廷玉(清) 书名:明史

    【原文】

    《周官》、《仪礼》尚已,然书缺简脱,因革莫详。自汉史作《礼志》,后皆因之,一代之制,始的然可考。欧阳氏云:“三代以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要其用之郊庙朝廷,下至闾里州党者,未尝无可观也。惟能修明讲贯,以实意行乎其间,则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见后世之礼,必不可上追三代哉。

    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洪武元年,命中书省暨翰林院、太常司,定拟祀典。乃历叙沿革之由,酌定郊社宗庙仪以进。礼官及诸儒臣又编集郊庙山川等仪,及古帝王祭祀感格可垂鉴戒者,名曰《存心录》。二年,诏诸儒臣修礼书。明年告成,赐名《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以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又屡敕议礼臣李善长、傅瓛、宋濂、詹同、陶安、刘基、魏观、崔亮、牛谅、陶凯、硃升、乐韶凤、李原名等,编辑成集。且诏郡县举高洁博雅之士徐一夔、梁寅、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至京,同修礼书。在位三十余年,所著书可考见者,曰《孝慈录》,曰《洪武礼制》,曰《礼仪定式》,曰《诸司职掌》,曰《稽古定制》,曰《国朝制作》,曰《大礼要议》,曰《皇朝礼制》,曰《大明礼制》,曰《洪武礼法》,曰《礼制集要》,曰《礼制节文》,曰《太常集礼》,曰《礼书》。若夫厘正祀典,凡天皇、太乙、六天、五帝之类,皆为革除,而诸神封号,悉改从本称,一洗矫诬陋习,其度越汉、唐远矣。又诏定国恤,父母并斩衰,长子降为期年,正服旁服以递而杀,斟酌古今,盖得其中。永乐中,颁《文公家礼》于天下,又定巡狩、监国及经筵日讲之制。后宫罢殉,始于英宗。陵庙嫡庶之分,正于孝宗。暨乎世宗,以制礼作乐自任。其更定之大者,如分祀天地,复朝日夕月于东西郊,罢二祖并配,以及祈谷大雩,享先蚕,祭圣师,易至圣先师号,皆能折衷于古。独其排众议,祔睿宗太庙跻武宗上,徇本生而违大统,以明察始而以丰昵终矣。当时将顺之臣,各为之说。今其存者,若《明伦大典》,则御制序文以行之;《祀仪成典》,则李时等奉敕而修;《郊祀考议》,则张孚敬所进者也。至《大明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世宗、神宗时,数有增益,一代成宪,略具是焉。今以五礼之序,条为品式,而随时损益者,则依类编入,以识沿革云。

    坛壝之制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笾豆之实

    祭祀杂议诸仪祭祀日期习仪斋戒遣官祭祀

    ○分献陪祀

    五礼,一曰吉礼。凡祀事,皆领于太常寺而属于礼部。明初以圜丘、方泽、宗庙、社稷、朝日、夕月、先农为大祀,太岁、星辰、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历代帝王、先师、旗纛、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寿星为中祀,诸神为小祀。后改先农、朝日、夕月为中祀。凡天子所亲祀者,天地、宗庙、社稷、山川。若国有大事,则命官祭告。其中祀小祀,皆遣官致祭,而帝王陵庙及孔子庙,则传制特遣焉。每岁所常行者,大祀十有三:正月上辛祈谷、孟夏大雩、季秋大享、冬至圜丘皆祭昊天上帝,夏至方丘祭皇地祇,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四孟季冬享太庙,仲春仲秋上戊祭太社太稷。中祀二十有五:仲春仲秋上戊之明日,祭帝社帝稷,仲秋祭太岁、风云雷雨、四季月将及岳镇、海渎、山川、城隍,霜降日祭旗纛于教场,仲秋祭城南旗纛庙,仲春祭先农,仲秋祭天神地祗于山川坛,仲春仲秋祭历代帝王庙,春秋仲月上丁祭先师孔子。小祀八:孟春祭司户,孟夏祭司灶,季夏祭中霤,孟秋祭司门,孟冬祭司井,仲春祭司马之神,清明、十月朔祭泰厉,又于每月朔望祭火雷之神。至京师十庙、南京十五庙,各以岁时遣官致祭。其非常祀而间行之者,若新天子耕耤而享先农,视学而行释奠之类。嘉靖时,皇后享先蚕,祀高禖,皆因时特举者也。

    其王国所祀,则太庙、社稷、风云雷雨、封内山川、城隍、旗纛、五祀、厉坛。府州县所祀,则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厉坛、先师庙及所在帝王陵庙,各卫亦祭先师。至于庶人,亦得祭里社、谷神及祖父母、父母并祀灶,载在祀典。虽时稍有更易,其大要莫能逾也。

    至若坛壝之制,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笾豆之实,酒齐之名,析其彼此之异同,订其初终之损益,胪于首简,略于本条,庶无缺遗,亦免繁复云尔。

    ○坛壝之制

    明初,建圜丘于正阳门外,钟山之阳,方丘于太平门外,钟山之阴。圜丘坛二成。上成广七丈,高八尺一寸,四出陛,各九级,正南广九尺五寸,东、西、北八尺一寸。下成周围坛面,纵横皆广五丈,高视上成,陛皆九级,正南广一丈二尺五寸,东、西、北杀五寸五分。甃证砖阑盾,皆以琉璃为之。壝去坛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四面灵星门,南三门,东、西、北各一。外垣去壝十五丈,门制同。天下神祇坛东门外。神库五楹,在外垣北,南向。厨房五楹祇,在外坛东北,西向。库房五楹,南向。宰牲房三楹,天池一,又在外库房之北。执事斋舍,在坛外垣之东南。坊二,在外门外横甬道之东西,燎坛在内壝外东南丙地,高九尺,广七尺,开上南出户。方丘坛二成。上成广六丈,高六尺,四出陛,南一丈,东、西、北八尺,皆八级。下成四面各广二丈四尺,高六尺,四出陛,南丈二尺,东、西、北一丈,皆八级。壝去坛十五丈,高六尺,外垣四面各六十四丈,余制同。南郊有浴室,瘗坎在内壝外壬地。

    洪武四年,改筑圜丘。上成广四丈五尺,高五尺二寸。下成每面广一丈六尺五寸,高四尺九寸。二成通径七丈八尺。坛至内壝墙,四面各九丈八尺五寸。内壝墙至外壝墙,南十三丈九尺四寸,北十一丈,东、西各十一丈七尺。方丘,上成广三丈九尺四寸,高三尺九寸。下成每面广丈五尺五寸,高三尺八寸,通径七丈四寸。坛至内壝墙,四面皆八丈九尺五寸。内壝墙至外壝墙,四面各八丈二尺。

    十年,改定合祀之典。即圜丘旧制,而以屋覆之,名曰大祀殿,凡十二楹。中石台设上帝、皇地祇座。东、西广三十二楹。正南大祀门六楹,接以步廊,与殿庑通。殿后天库六楹。瓦皆黄琉璃。厨库在殿东北,宰牲亭井在厨东北,皆以步廊通殿两庑,后缭以围墙。南为石门三洞以达大祀门,谓之内坛。外周垣九里三十步,石门三洞南为甬道三,中神道,左御道,右王道。道两旁稍低,为从官之地。斋宫在外垣内西南,东向。其后殿瓦易青琉璃。二十一年增修坛壝,坛后树松柏,外壝东南凿池二十区。冬月伐冰藏凌阴,以供夏秋祭祀之用。成祖迁都北京,如其制。

    嘉靖九年,复改分祀。建圜丘坛于正阳门外五里许,大祀殿之南,方泽坛于安定门外之东。圜丘二成,坛面及栏俱青琉璃,边角用白玉石,高广尺寸皆遵祖制,而神路转远。内门四。南门外燎炉毛血池,西南望燎台。外门亦四。南门外左具服台,东门外神库、神厨、祭器库、宰牲亭,北门外正北泰神殿。正殿以藏上帝、太祖之主,配殿以藏从祀诸神之王。外建四天门:东曰泰元,南曰昭亭,西曰广利。又西銮驾库,又西牺牲所,其北神乐观。北曰成贞。北门外西北为斋宫,迤西为坛门,坛北,旧天地坛,即大祀殿也。十七年撤之,又改泰神殿曰皇穹宇。二十四年,又即故大祀殿之址建大享殿。方泽亦二成,坛面黄琉璃,陛增为九级,用白石围以方坎。内,北门外西瘗位,东灯台,南门外皇祇室。外,西门外迤西神库、神厨、宰牲亭、祭器库,北门外西北斋宫。又外建四天门,西门外北为銮驾库、遣官房、内陪祀官房。又外为坛门,门外为泰折街牌坊,护坛地千四百余亩。

    太社稷坛,在宫城西南,东西峙,明初建。广五丈,高五尺,四出陛,皆五级。坛土五色随其方,黄土覆之。坛相去五丈,坛南皆树松。二坛同一壝,方广三十丈,高五尺,甃砖,四门饰色随其方。周坦四门,南灵星门三,北戟门五,东西戟门三。戟门各列戟二十四。洪武十年,改坛午门右,社稷共一坛,为二成。上成广五丈,下成广五丈三尺,崇五尺。外壝崇五尺,四面各十九丈有奇。外垣东西六十六丈有奇,南北八十六丈有奇。垣北三门,门外为祭殿,其北为拜殿。外复为三门,垣东、西、南门各一。永乐中,建坛北京,如其制。帝社稷坛在西苑,坛址高六寸,方广二丈五尺,甃细砖,实以净土。坛北树二坊,曰社街。王国社稷坛,高广杀太社稷十之三。府、州、县社稷坛,广杀十之五,高杀十之四,陛三级。后皆定同坛合祭,如京师。

    朝日、夕月坛,洪武三年建。朝日坛高八尺,夕月坛高六尺,俱方广四丈。两壝,壝各二十五步。二十一年罢。嘉靖九年复建,坛各一成。朝日坛红琉璃,夕月坛用白。朝日坛陛九级,夕月坛六级,俱白石。各建天门二。

    先农坛,高五尺,广五丈,四出陛。御耕耤位,高三尺,广二丈五尺,四出陛。

    山川坛,洪武九年建。正殿、拜殿各八楹,东西庑二十四楹。西南先农坛,东南具服殿,殿南耤田坛,东旗纛庙,后为神仓。周垣七百余丈,垣内地岁种谷蔬,供祀事。嘉靖十年,改名天神地祇坛,分列左右。

    太岁坛与岳渎同。岳镇海渎山川城隍坛,据高阜,南向,高二尺五寸,方广十倍,四出陛,南向五级,东西北三级。王国山川坛,高四尺,四出陛,方三丈五尺。天下山川所在坛,高三尺,四出陛,三级,方二丈五尺。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神位圜丘。洪武元年冬至,正坛第一成,昊天上帝南向。第二成,东大明,星辰次之,西夜明,太岁次之。二年,奉仁祖配,位第一成,西向。三年,坛下壝内,增祭风云雷雨。七年更定,内壝之内,东西各三坛。星辰二坛,分设于东西。其次,东则太岁、五岳,西则风云雨、五镇。内壝之外,东西各二坛。东四海,西四渎。次天下神祇坛,东西分设。

    方丘。洪武二年夏至,正坛第一成,皇地祇,南向。第二成,东五岳,次四海,西五镇,次四渎。三年,奉仁祖配,位第一成,西向。坛下壝内,增祭天下山川。七年更定,内壝之内,东西各二坛。东四海,西四渎。次二坛,天下山川。内壝之外,东西各设天下神祇坛一。

    十二年正月,合祀大祀殿。正殿三坛,上帝、皇地祇并南向。仁祖配位在东,西向。从祀十四坛。丹陛东一坛曰大明,西一坛曰夜明。两庑坛各六:星辰二坛;次东,太岁、五岳、四海,次西,风云雷雨、五镇、四渎二坛;又次天下山川神祇二坛。俱东西向。二十一年,增修丹墀内石台四,大明、夜明各一,星辰二。内壝外石台二十:东十坛,北岳、北镇、东岳、东镇、东海、太岁、帝王、山川、神祇、四渎;西十坛,北海、西岳、西镇、西海、中岳、中镇、风云雷雨、南岳、南镇、南海。俱东西向。台高三尺有奇,周以石栏,陟降为磴道。台上琢石凿龛,以置神位。建文时,撤仁祖,改奉太祖配,位第一成。西向。洪熙元年,增文皇帝于太祖下。

    嘉靖九年,复分祀之典。圜丘则东大明,西夜明。次东,二十八宿、五星、周天星辰。次西,风云雷雨。共四坛。方丘则东五岳,基运、翊圣、神烈三山,西五镇,天寿、纯德二山。次东四海,次西四渎。南北郊皆独奉太祖配。太社稷配位别见。先农正位南向,后稷配位西向。

    凡神位,天地、祖宗曰“神版”,余曰“神牌”。圜丘神版长二尺五寸,广五寸,厚一寸,趺高五寸,以栗木为之,正位题曰昊天上帝,配位题曰某祖某皇帝,并黄质金字。从祀风云雷雨位版,赤质金字。神席,上帝用龙椅龙案,上施锦褥,配位同。从祀,位置于案,不设席。方丘正位曰皇地祇,配位及从祀,制并同圜丘。奉先殿帝后神主高尺二寸,广四寸,趺高二寸,用木,饰以金,镂以青字。龛高二尺,广二尺,趺高四寸,硃漆镂金龙凤花版,开二窗,施红纱,侧用金铜环,内织金文绮为藉。社稷,社玉用石,高五尺,广五尺,上微锐。立于坛上,半在土中,近南北向;稷不用主。洪武十年,皆设木主,丹漆之。祭毕,贮于库,仍用石主埋坛中,微露其末。后奉祖配,其位制涂金牌座,如先圣椟用架罩。嘉靖中,藏于寝庙。帝社稷神位以木,高一尺八寸,广三寸,硃漆质金书。坛南置石龛,以藏神位。王府州县社主皆用石,长二尺五寸,广尺五寸。日月坛神位,以松柏为之。长二尺五寸,广五寸,趺高五寸。硃漆金字。余仿此。

    祭器南郊。洪武元年定,正位,登一,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爵三;坛上,太尊二,著尊、牺尊、山罍各一;坛下,太尊一,山罍二。从祀位,登一,笾豆各下,簠簋各二,东西各设著尊二,牺尊二。北郊同。七年增圜丘从祀,共设酒尊六于坛西,大明,夜明位各三。天下神祇,铏三,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壝内外东西各设酒尊三,每位爵三。方丘、岳镇,各设酒尊三,壝内东西各设酒尊三,壝外东西各设酒尊三,每位爵三。神祇与圜丘同。八年,圜丘从祀,更设登一、铏二。每位增酒睟,星辰、天下神祇各三十,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各十五。方丘,从祀同。十年,定合祀之典,各坛陈设如旧,惟太岁、风云雷雨酒盏各十,东西庑俱共设酒尊三、爵十八于坛南。

    二十一年更定,正殿上三坛,每坛登一,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设酒尊六、爵九于殿东南,西向。丹墀内四坛,大明、夜明各登一,笾豆十,簠簋二,酒尊三,爵三。星辰二坛,各登一,铏二,酒盏三十,余与大明同。壝外二十坛,各登一,铏二,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盏十,酒尊三,爵三。神祇坛,铏三,笾豆各八。帝王、山川、四渎、中岳、风云雷雨神祇坛,酒盏各三十,余并同岳镇。

    太庙时享。洪武元年定,每庙登一,铏三,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酒尊三、金爵八、瓷爵十六于殿东西向。二十一年更定,每庙登二,铏二。弘治时,九庙通设酒尊九,祫祭加一,金爵十七,祫祭加二,瓷爵三十四,祫祭加四。亲王配享,洪武三年定,登铏各三,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酒尊三,酒注二。二十一年更定,登铏各一,爵各三,笾豆各十,簠簋各二,共用酒尊三于殿东。功臣配享,洪武二年定,每位笾豆各二,簠簋各二。三年增定,共用酒尊二,酒注二。二十一年更定,十坛,每坛铏一,笾豆各二,簠簋各一,爵三,共用酒尊于殿西。

    太社稷。洪武元年定,铏三,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配位同。正配位皆设酒尊三于坛东。十一年更定,每位登一,铏二,笾豆十二,正配位共设酒尊三,爵九。后太祖、成祖并配时,增酒尊一,爵三。府、州、县社稷,铏一,笾豆四,簠簋二。

    朝日、夕月。洪武三年定,太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坛上东南隅,北面。象尊、壶尊、山罍各二,在坛下,笾豆各十,簠簋各二,登铏各三。

    先农,与社稷同,加登一,笾豆减二。

    神祇。洪武二年定,每坛笾豆各四,簠簋登爵各一。九年更定,正殿共设酒尊三,爵七,两庑各设酒尊三,爵三,余如旧。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登一,铏二,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盏三十。星辰,正殿中登一,铏二。余九坛,铏二。每坛笾豆十,簠簋各一,酒盏三十,爵一,共设酒尊三。太岁诸神,笾豆各八,簠簋各二,酒尊三。岳渎山川同。

    历代帝王。洪武四年定,登一,铏二,笾豆各八,簠簋各一,俎一,爵三,尊三。七年更定,登、铏、簠簋各一,笾豆各十,爵各三,共设酒尊五于殿西阶,酒尊三于殿东阶。二十一年增定,每位铏二,簠簋各二,五室共设酒尊三,爵四十八。配位每坛笾豆各二,簠簋各一,馈盘一,每位铏一,酒盏三。三皇,笾豆各八,簠簋各二,登、铏各二,爵三,牺尊、象尊、山罍各一。配位,笾豆各四,簠簋各二,铏一,爵三,牺尊、象尊各一。

    至圣先师。洪武元年定,笾豆各六,簠簋各二,登一,铏二,牺尊、象尊、山罍各一。四配位,笾豆各四,簠簋各一,登一。十哲,两庑,笾豆二。四年更定,正位,笾豆各十,酒尊三,爵三,余如旧。四配,每位酒尊一,余同正位。十哲,东西各爵一,每位笾豆各四,簠簋各一,铏一,酒盏一。两庑,东西各十三坛,东西各爵一,每坛笾豆各四,簠簋各一,酒盏四。十五年更定,正位,酒尊一,爵三,登一,铏二,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四配位,共酒尊一,各爵三,登一,铏二,笾豆各六,簠簋各一。十哲,共酒尊一,东西各爵五,铏一,笾豆各四,簠簋各一。东西庑,每四位爵四,笾豆各二,簠簋各一。景泰六年增两庑笾豆各二,簠簋各一。成化十二年,增正位笾豆为十二。嘉靖九年,仍减为十。

    旗纛,与先农同。马神,笾豆各四,簠簋、登、象尊、壶尊各一。

    ○玉帛牲牢

    玉三等:上帝,苍璧;皇地祇,黄琮;太社、太稷,两圭有邸;朝日、夕月,圭璧五寸。帛五等:曰郊祀制帛,郊祀正配位用之。上帝,苍;地祇,黄;配位,白。曰礼神制帛,社稷以下用之。社稷,黑;大明,赤;夜明、星辰、太岁、风云雷雨、天下神祇俱白;五星,五色;岳镇、四海、陵山随方色;四渎,黑;先农,正配皆青;群神,白;帝王先师皆白;旗纛,洪武元年用黑,七年改赤,九年定黑二、白五。曰奉先制帛,太庙用之,每庙二。曰展亲制帛,亲王配享用之。曰报功制帛,功臣配享用之。皆白。每位各一。惟圜丘,嘉靖九年用十二,而周天星辰则共用十,孔庙十哲、两庑东西各一云。又洪武十一年,上以小祀有用楮钱者为不经。礼臣议定,在京,大祀、中祀用制帛,有篚。在外,王国府州县亦如之。小祀惟用牲醴。

    牲牢三等:曰犊,曰羊,曰豕。色尚骍,或黝。大祀,入涤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大祀前一月之朔,躬诣牺牲所视牲,每日大臣一人往视。洪武二年,帝以祭祀省牲,去神坛甚迩,于人心未安,乃定省牲之仪,去神坛二百步。七年定制,大祀,皇帝躬省牲;中祀、小祀,遣官。嘉靖十一年更定,冬、夏至,祈谷,俱祭前五日亲视,后俱遣大臣。圜丘,苍犊;方丘,黄犊;配位,各纯犊。洪武七年,增设圜丘配位。星辰,牛一,羊豕三。太岁,牛羊豕一。风云雷雨、天下神祇,羊豕各五。方丘配位,天下山川,牛一,羊豕各三。太庙禘,正配皆太牢,祫皆太牢。时享每庙犊羊豕各一。亲王配位,洪武三年定,共牛羊豕一。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犊羊豕各一。功臣配位,洪武二年定,每位羊豕体各一。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羊豕一。太社稷,犊羊豕各一,配位同。府州县社稷,正配位,共羊一、豕一。洪武七年增设,各羊一、豕一。朝日、夕月,犊羊豕各一。先农与太社稷同。神祇,洪武二年定,羊六、豕六。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犊羊豕各一。嘉靖十年,天神左,地祇右,各牲五。星辰,每坛羊一、豕一。帝王,每室犊羊豕各一。配位,每坛羊豕各一。先师如帝王,四配如配位,十哲东西各豕一分五,两庑东西各豕一,后增为三。府州县学先师,羊一、豕一。四配。共羊一、豕一,解为四体。十哲东西各豕一,解为五体。两庑豕一,解为百八分。旗纛,洪武九年定犊羊豕,永乐后,去犊。王国及卫所同。五祀马神俱用羊豕。

    ○祝册

    南北郊,祝板长一尺一分,广八寸,厚二分,用楸梓木。宗庙,长一尺二寸,广九寸,厚一,用梓木,以楮纸冒之。群神帝王先师,俱有祝,文多不载。祝案设于西。

    ○笾豆之实

    凡笾豆之实,用十二者,笾实以形盐、AK鱼、枣、栗、榛、菱、芡、鹿脯、白饼、黑饼、糗饵、粉餈。豆实以韭菹、醯醢,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脾析、豚胉、赩食、糁食。用十者,笾则减糗饵、粉餈,豆则减赩食、糁食。用八者,笾又减白、黑饼,豆又减脾析、豚胉。用四者,笾则止实以形盐、AK鱼、枣、栗,豆则止实以芹菹、兔醢、菁菹、鹿醢。各二者,笾实栗、鹿脯,豆实菁菹、鹿醢。簠簋各二者,实以黍稷、稻粱。各一者,实以稷粱。登实以太羹,铏实以和羹。

    洪武三年,礼部言:“《礼记•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尚质也。《周礼•笾人》,‘凡祭祀供簠簋之实’,《疏》曰,‘外祀用瓦簠’。今祭祀用瓷,合古意。惟盘盂之属,与古簠璺簋登铏异制。今拟凡祭器皆用瓷,其式皆仿古簠簋登豆,惟笾以竹。”诏从之。

    酒齐仿周制,用新旧醅,以备齐三酒。其实于尊之名数,各不同。

    ○祭祀杂议诸仪

    其祭祀杂议诸仪,凡版位,皇帝位,方一尺二寸,厚三寸,红质金字。皇太子位,方九寸,厚二寸,红质青字。陪祀官位,并白质黑字。

    拜褥。初用绯。洪武三年定制,郊丘席为表,蒲为里。宗庙、社稷、先农、山川,红文绮为表,红木棉布为里。

    赞唱。凡皇帝躬祀,入就位时,太常寺奏中严,奏外办。盥洗、升坛、饮福、受胙,各致赞辞。又凡祀,各设爵洗位,涤爵拭爵。初升坛,唱再拜,及祭酒,唱赐福胙。洪武七年,礼部奏其烦渎,悉删去。

    上香礼。明初祭祀皆行。洪武七年以翰林詹同言罢。嘉靖九年复行。

    拜礼。初,每节皆再拜。洪武九年,礼臣奏:“《礼记》一献三献五献七献之文,皆不载拜礼。唐、宋郊祀,每节行礼皆再拜。然亚献终献,天子不行礼,而使臣下行之。今议大祀中祀,自迎神至饮福送神,宜各行再拜礼。”帝命节为十二拜,迎神、饮福受胙、送神各四拜云。

    登坛脱舄。初未行。洪武八年诏翰林院臣考定大祀登坛脱舄之礼。学士乐韶凤杂考汉、魏以来朝祭仪,议于郊祀庙享前期一日,有司以席藉地,设御幕于坛东南门外,设执事官脱履之次于坛门外西阶侧。祭日,大驾入幕次,脱舄升坛。其升坛执事、导驾、赞礼、读祝并分献陪祀官,皆脱舄于外,以次升坛供事。协律郎、乐舞生依前跣袜就位。祭毕,降坛纳舄。从之。嘉靖十七年罢其礼。

    ○祭祀日期

    钦天监选择,太常寺预于十二月朔至奉天殿具奏。盖古卜法不存,而择干支之吉以代卜也。洪武七年,命太常卿议祭祀日期,书之于版,依时以祭,著为式。其祭日,遣官监祭,不敬失仪者罪之。

    ○习仪

    凡祭祀,先期三日及二日,百官习仪于朝天宫。嘉靖九年更定,郊祀冬至,习仪于先期之七日及六日。

    ○斋戒

    洪武二年,学士硃升等奉敕撰斋戒文曰:“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专一其心,严畏谨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大祀七日,前四日戒,后三日斋。”太祖曰:“凡祭祀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神,为天下祈福,宜下令百官斋戒。若自有所祷于天地百神,不关民事者,不下令。”又曰:“致斋以五日七日,为期太久,人心易怠。止临祭,斋戒三日,务致精专,庶可格神明。”遂著为令。是年从礼部尚书崔亮奏,大祀前七日,部祀官诣中书省受誓戒。各扬其职,不共其事,国有常刑。宗庙社稷,致斋三日,不誓戒。三年,谕礼部尚书陶凯曰:“人心操舍无常,必有所警,而后无所放。”乃命礼部铸铜人一,高尺有五寸,手执牙简,大祀则书致斋三日,中祀则书致斋二日于简上,太常司进置斋所。四年,定天子亲祀斋五日,遣官代祀斋三日,降香斋一日。五年,命诸司各置木牌,以警亵慢,刻文其上曰:“国有常宪,神有鉴焉。”凡祭祀,则设之。又从陶凯奏,凡亲祀,皇太子宫中居守,亲王戎服侍从。皇太子亲王虽不陪祀,一体斋戒。

    六年,建陪祀官斋房于北郊斋宫之西南,后定斋戒礼仪。凡祭天地,正祭前五日午后,沐浴更衣,处外室,次早,百官于奉天门观誓戒牌。次日,告仁祖庙,退处斋宫,致斋三日。享宗庙,正祭前四日午后,沐浴更衣,处外室。次日为始,致斋三日。祭社稷、朝日、夕月、周天星辰、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等神,致斋二日,如前仪。凡传制降香,遣官代祀,先一日沐浴更衣,处外室。次日遣官。七年定制,凡大礼前期四日,太常卿至天下神祇坛奠告,中书丞相诣京师城隍庙发咨。次日,皇帝诣仁祖庙请配享。二十一年定制,斋戒前二日,太常司官宿于本司。次日,奏请致斋。又次日,进铜人,传制谕文武百官斋戒。是日,礼部太常司官檄城隍神,遍请天下当祀神祇,仍于各庙焚香三日。

    二十六年,定传制誓戒仪。凡大祀前三日,百官诣阙,如大朝仪,传制官宣制云:“某年月日,祀于某所,尔文武百官,自某日为始,致斋三日,当敬慎之。”传制讫,四拜,奏礼毕。宣德七年,大祀南郊,帝御斋宫,命内官使饮酒食荤入坛唾地者,皆罪之,司礼监纵容者同罪。斋之日,御史检视各官于斋次,仍行南京,一体斋戒。弘治五年,鸿胪少卿李燧言:“分献陪祭等官,借居道士房榻,贵贱杂处,且宣召不便。乞于坛所隙地,仿天寿山朝房礼制,建斋房。”从之。嘉靖九年,定前期三日,帝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听誓戒。万历四年十一月,礼部以二十三日冬至祀天,十八日当奏祭,十九日百官受誓戒。是日,皇太后圣旦,百官宜吉服贺。一日两遇礼文,服色不同,请更奏祭、誓戒皆先一日。帝命奏祭、誓戒如旧,而以十八日行庆贺礼。

    ○遣官祭祀

    洪武二十六年,定传制特遣仪。是日,皇帝升座如常仪,百官一拜。礼毕,献官诣拜位四拜,传制官由御前出宣制。如祭孔子,则曰:“某年月日,祭先师孔子大成至圣文宣王,命卿行礼。”祭历代帝王,则曰:“某年月日,祭先圣历代帝王,命卿行礼。”俯伏,兴,四拜,礼毕出。其降香遣官仪,前祀一日清晨,皇帝皮弁服,升奉天殿。捧香者以香授献官。献官捧由中陛降中道出,至午门外,置龙亭内。仪仗鼓吹,导引至祭所。后定祭之日,降香如常仪,中严以待。献官祭毕后命,解严还宫。嘉靖九年大祀遣官,不行饮福礼。

    ○分献陪祀

    凡分献官,太常寺豫请旨。洪武七年,太祖谓学士詹同曰:“大祀,终献方行分献礼,未当。”同乃与学士宋濂议以上,初献奠玉帛将毕,分献官即行初献礼。亚献、终献皆如之。嘉靖九年,四郊工成,帝谕太常寺曰:“大祀分献官豫定,方可习仪。”乃用大学士张璁等于大明、夜明、星辰、风云雷雨四坛。旧制,分献用文武大臣及近侍官共二十四人,今定四人,法司官仍旧例不兴。

    凡陪祀,洪武四年,太常寺引《周礼》及唐制,拟用武官四品、文官五品以上,其老疾疮疥刑馀丧过体气者不与。从之。后定郊祀,六科都给事中皆与陪祀,馀祭不与。又定凡南北郊,先期赐陪祀执事官明衣布,乐舞生各给新衣。制陪祀官入坛牙牌,凡天子亲祀,则佩以入。其制有二,圆者与祭官佩之,方者执事人佩之。俱藏内府,遇祭则给,无者不得入坛。洪武二十九年,初祀山川诸神,流官祭服,未入流官公服。洪武二十九年,从礼臣言,未入流官,凡祭皆用祭服,与九品同。

    【译文】

    《周官》、《仪礼》时间已久速了,但是书籍残缺文字脱漏,承袭沿革不清楚。

    自从汉史官撰写《礼志》,后代都因袭下来,每个朝代的制度这纔明确可考。

    欧阳氏说:“三代以下,治理国家的策略表裹不一,礼乐成了虚名。”总括上至郊庙朝廷,下至州县乡村所使用的礼法制度,未尝没有可称道的。

    只要能整饬清明贯彻始终,真心诚意实行到底,那么确定上下尊卑的次序、感通神鬼,教化的成功就在这里了。

    怎么能说后世的礼法就一定比不上三代呢?明太祖刚平定天下,其它事务未及顾及,首先设立礼、乐二局,广泛征召年高有德的老儒生,分部曹讨论研究。

    洪武元年命令中书省以及翰林院、太常司,拟定祭祀的典礼仪式。

    于是叙说沿革由来,斟酌确定郊社宗庙的礼祀仪程议决后进呈。

    礼部官员以及众儒臣又编纂郊庙山川等祭祀仪程,以及古代帝王感动至深的祭祀可供借鉴的旧事,命名为《存心录》。

    二年,诏令众儒臣修订礼书。

    第二年完成,赐名《大明集礼》。

    这部著作以五礼为基础,添加了冠服、车辖、仪仗、卤簿、宇学、音乐,所有仪节的升降、制度的名目,细小的礼仪、礼制全都具备。

    又多次敕命拟议礼法的大臣李善长、傅珑、宋濂、詹同、陶安、刘基、魏观、崔亮、牛谅、陶凯、朱升、乐韶凤、李原名等人,编辑成集。

    并且诏令郡县举荐品行高洁学识渊博儒雅的读书人徐一夔、梁寅、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到京城,共同修订礼书。

    在位三十余年,所编纂的著作可以考证的,有《孝慈录》、《洪武礼制》、《礼仪定式》、《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法》、《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

    至于订正祭祀典制,所有天皇、太乙、六天、五帝之类,统统革除,而诸神封号,全部改为本来的称呼,全部清除矫揉造作欺罔不实的陈规陋习,其制度速速超过汉、唐。

    又下诏制定国家恤典,父母之丧都服斩衰,长子降为一年,正服、旁服依次递减,考察古今,程度适中。

    丞乐年间,向全国颁布《文公家礼》,又规定了巡狩、监国以及御前讲席每日给皇帝讲论经史的制度。

    后宫罢免殉葬开始于英宗。

    陵寝宗庙嫡庶的区分,端正于孝宗。

    至于世宗,更以制礼作乐为己任。

    他重新订正礼的大的方面比如分别祭祀天地、在东西郊恢复朝日夕月坛、罢除二祖共同配享,以及乞求谷物丰收的大雩祭、祭享先蚕、祭祀圣师、改易至圣先师封号,都能在古代礼制的基磁上有所折衷。

    祇有他不顾众人议论,在太庙拊祭睿宗超越于武宗之上,徇私念于亲生父母而违背大的统绪,以明察开始却以丰厚待亲生父亲之庙而告终。

    当时朝中附和迁就的大臣,各为此找根据。

    而今存留的著录,比如《明伦大典》,皇帝亲自作序文颁布施行;《祀仪成典》,是李时等人奉敕命修纂的;《郊祀考议》,是张孚敬进献的。

    至于《大明会典》,从孝宗朝开始编汇集修纂,在礼制方面尤为详备。

    世宗、神宗时,多次有所增添,一代大典大法略具规模。

    而今按照五礼的顺序,分门别类,而随时增删的,依次编入,以便记载下沿革。

    五礼,一为吉礼。

    所有祭祀事宜都由太常寺掌管而隶属于礼部。

    明朝初年以圜丘、方泽、宗庙、社稷、朝日、夕月、先农焉大的祭祀,太岁、星辰、风云雷雨、岳镇、海滨、山川、历代帝王、先师、旗纛、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寿星焉中等祭祀,诸神为小型祭祀。

    后来改先农、朝日、夕月为中等祭祀。

    凡是由天子亲自祭祀的,有天地、宗庙、社稷、山川。

    如若国家有重大事情,就命令官员祭祀禀告神只。

    中祀、小祀都派遣官员进行祭祀,而帝王陵庙以及孔子庙,则传旨专门派人祭祀。

    每年通常进行的祭祀,大型祭祀有十三次:正月上辛日祈谷祭、四月大雩祭、九月大享祭、冬至日在圜丘祭,都祭祀昊天上帝,夏至日在方丘祭祀皇地只,春分日在束郊朝日坛祭祀日神,秋分日在西郊夕月坛祭祀月神,一、四、七、十月和十二月祭享太庙,二月、八月的上戊日祭祀太社太稷。

    中型祭祀有二十五次:二月、八月的上戊日的第二天祭祀帝社帝稷,八月祭祀太岁、风云雷雨,三、六、九、十二月祭祀岳镇、海滨、山川、城隍,霜降日在教埸祭祀旗纛,八月祭祀城南旗纛庙,二月祭祀先农坛,八月在山川坛祭祀天神地只,二月、八月祭祀历代帝王庙,二月、八月上丁日祭祀先师孔子。

    小型祭祀八次:一月祭祀司户,四月祭祀司灶,六月祭祀中溜,七月祭祀司门,十月祭祀司井,二月祭祀司马之神,清明节、十月初一祭祀泰厉,又在每月的朔日、望日祭祀火雷之神。

    至于京城的十庙,南京的十五庙,每年按一定季节派官吏祭祀。

    那些并非经常的祭礼而问或进行的,如新天子即位举行耕藉礼祭享先农,视察太学举行祭奠先师孔子之类。

    嘉靖年间,皇后祭享先蚕,祭祀高棋女神,都是随时特别举行的。

    王国的祭祀,则是太庙、社稷、风云雷雨、辖区内的山川、城隍、旗纛、五祀、厉坛。

    府州县的祭祀,则是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厉坛、先师庙以及所在帝王的陵庙。

    各卫也祭祀先师。

    至于平民,也要祭祀本乡的社、谷神及祖父母、父母,并祭祀灶神,都记载在祀典上。

    即使不时稍微有所更改,但其要旨没有变化。

    至于坛堪的制度,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的数目,篷豆所盛的实物,酒齐的名目,剖析各自的异同,订正起初最终的增删变化,罗列在卷首,本条从略,差不多没有遣漏,也是为了免于纷繁复杂。

    明朝初年,在正阳门外,钟山的南面建筑圜丘,在太平门外,钟山的北面建筑方丘。

    圜丘坛有两重。

    上一重宽七丈,高八尺一寸,四周有台阶,各有九级,正南方向宽九尺五寸,束、西、北方各宽八尺一寸。

    下一重周围的坛面,纵横都有五丈宽,与上一重等高,都是九级台阶,正南方宽一丈二尺五寸,束、西、北方少五寸五分。

    墙壁栏杆,都用琉璃瓦砌成。

    矮墙距离坛有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四面建有霞星门,南方三门,柬、西、北方各有一门。

    外墙距离矮墙十五丈,门的形制相同。

    天下神只坛在柬门外。

    神库有五楹,在外墙北面,面朝南方。

    厨房有五楹,在外坛东北面,面朝西方。

    库房有五楹,面朝南方。

    宰牲房有三楹,天池一个,又在外库房的北面。

    执事人员的住房,在坛外墙的东南面。

    坊两座,在外门外横甬道的束、西两侧。

    燎坛在内矮墙之外东南方的丙地,高九尺,宽七尺,开上南出户。

    方丘坛有两重。

    上一重,宽六丈,高六尺,四周有台阶,南方一丈宽,束、西、北方各八尺宽,都是八级台阶。

    下一重,四方各宽二丈四尺,高六尺,四周有台阶,南方一丈二尺宽,柬、西、北方各一丈宽,都是八级台阶。

    矮墙距离坛十五丈,高六尺。

    外墙四周各有六十四丈,其它形制相同。

    南郊有浴室,埋牺牲、玉帛的坑穴在内矮墙外的北方之地。

    洪武四年,改建圜丘。

    上一重宽四丈五尺,高五尺二寸。

    下一重每面宽一丈六尺五寸,高四尺九寸。

    第,二重通径七丈八尺。

    内矮墙距离坛,四面各有九丈八尺五寸。

    内矮墙距离外矮墙,南方十三丈九尺四寸,北方十一丈,东、西方各十一丈七尺。

    方丘,上一重宽三丈九尺四寸,高三尺九寸。

    下一重每面宽一丈五尺五寸,高三尺八寸,通径七丈四寸。

    内矮墙距离坛,四面都是八丈九尺五寸。

    内矮墙距离外矮墙,四面各有八丈二尺。

    洪武十年,改定合祀的典礼。

    即为圜丘旧有的规模,上面用屋顶覆盖,命名为大祀殿,共有十二楹。

    正中石台上设立上帝、皇地祇的神位。

    束、西宽三十二楹。

    正南方大祀门六楹,与步廊连接,通向偏殿。

    大殿后的天库有六楹。

    都使用黄琉璃瓦。

    厨库在大殿东北方,宰牲亭井在厨库的东北方,都由步廊通向两侧偏殿,后面以围墙围绕。

    南方有三洞石门通达大祀门,称为内坛。

    外面四周围墙长九里三十步,三涧石门南面是三条甬道,中间为神道,左边焉御道,右边为王道。

    甬道两旁稍微低一些,是随从官员站立的地方。

    斋宫在外墙之内西南方向,面朝东方。

    后殿改为青琉璃瓦。

    二十一年增修坛台矮墙,坛后种植松柏,外矮墙东南方开凿池塘二十区,冬月凿冰收藏在冻库,以供夏秋季节祭祀时使用。

    成祖迁都北京,按照这一形制建造。

    嘉靖九年又改为分祀。

    在正阳门外五里左右,大祀殿的南方建筑圜丘坛,在安定门外的东方建筑方泽坛。

    圜丘有两重,坛面以及栏杆都使用青琉璃,边角用白玉石,高度和宽度的尺寸都遵循祖制,只有神路变速了。

    内门四座。

    南门外是燎炉毛血池,西南是望燎台。

    外门也有四座。

    南门外左边是具服台,束门外是神库、神厨、祭器库、宰牲亭,北门外正北方是泰神殿。

    正殿用来藏上帝、太祖的神主,配殿用来藏从祀诸神的神主。

    外面建四座天门。

    束门叫泰元,南门叫昭亭,西门叫广利。

    又有西銮驾库,西牺牲所,它的北面是神乐观。

    北门叫成贞。

    北门外西北方是斋宫,再向西为坛门。

    坛北,旧为天地坛,就是大祀殿。

    十七年撤销,又改泰神殿为皇穹宇。

    二十四年,又在大祀殿的旧址上建大享殿。

    方泽坛也是两重,坛面为黄琉璃,台阶增加为九级,用白石子围成方坎。

    内坛,北门外西方为痉埋位,东方为灯台,南门外是皇只室。

    外坛,西门外向西是神库、神厕、宰牲亭、祭器库,北门外西北是斋宫。

    又在外建四座天门。

    西门外北方是銮驾库、遣官房、内陪祀官房。

    最外面是坛门,门外是泰折街牌坊,护坛的土地有一千四百余亩。

    太社稷坛,在宫城西南面,东西对峙,明朝初年建。

    宽五丈,高五尺,四周有台阶,都是五级。

    坛土随各方位有五种颜色,黄土覆盖。

    两坛相距五丈,坛的南面都种植松树。

    两坛共享一道矮墙,方圆三十丈,高五尺,用砖砌成,四门随方位装饰不同颜色。

    围墙有四座门,南有灵星门三个,北有戟门五个,东西各有戟尸弓三个。

    戟门各陈列戟二十四枝。

    淇武十年坛改建在午门右侧,社稷共为一坛,两重。

    上一重宽五丈,下一重宽五丈三尺,高五尺。

    外矮墙高五尺,四面各有十九丈多。

    外围墙东西长六十六丈多,南北长八十六丈多。

    墙北面有三座门,门外为祭殿,祭殿北面为拜殿。

    再外面又有三座门,墙的束、西、南面各有一座门。

    永乐年间,在北京建坛,遵照旧制。

    帝社稷坛在西苑,坛基高六寸,长宽各二丈五尺,细砖砌成,用净土夯实。

    坛北建了两座坊,称焉社街。

    王国社稷坛,高度和宽度比太社稷坛减少十分之三。

    府、州、县社稷坛,宽度减少十分之五,高度碱少十分之四,三级台阶。

    后来都规定焉同坛合祭,如同京城的做法。

    朝日、夕月坛,洪武三年建。

    朝日坛高八尺,夕月坛高六尺,方圆宽度都是四丈。

    两道矮墙,各为二十五步。

    二十一年废弃。

    嘉靖九年重新建筑,坛各为一重。

    朝日坛用红琉璃,夕月坛用白琉璃。

    朝日坛的台阶焉九级,夕月坛为六级,都是白石铺就。

    各建有天门两座。

    先农坛,高五尺,宽五丈,四周有台阶。

    皇帝行耕藉礼的地方,高三尺,宽二丈五尺,四周有台阶。

    山川坛,洪武九年建。

    正殿、拜殿各有八楹,东西偏殿有二十四楹。

    西南方是先农坛,束南方是具服殿,具服殿南面是籍田坛,柬面是旗纛庙,后面是神仓。

    四周围墙有七百余丈,墙内的土地每年种植谷物蔬菜,供祭祀时用。

    嘉靖十年,改名为天神地只坛,分列在左右两边。

    太岁坛与岳渎相同。

    岳镇海滨山川城隍坛,位于高坡上,面朝南方,高二尺五寸,畏宽度是高度的十倍,四周有台阶,朝南方有五级台阶,东西北方各三级台阶。

    王国山川坛,高四尺,四周有台阶,方圆三丈五尺。

    天下山川所在坛,高三尺,四周有台阶,三级台阶,方圆二丈五尺。

    圜丘。

    洪武元年冬至日,在正坛第一重,供奉昊天上帝,面向南方。

    第二重,束向为大明,星辰排列在后,西向为夜明,太岁排列在后。

    二年,供奉仁祖配享,位于第一重,面向西。

    三年,坛下矮墙内,增添祭祀风云雷雨。

    七年,重新设定,内矮墙之内,东西方各设三坛。

    星辰二坛,分别设在东西方。

    它的排列,东方是太岁、五岳,西方是风云雷雨、五镇。

    内矮墙之外,束西方各设二坛。

    束坛是四海,西坛是四渎。

    以下依次为天下神只坛,东西方向分列。

    方丘。

    洪武二年夏至日,在正坛第一重,供奉皇地只,面朝南方。

    第二重,东方为五岳,四海排列在后,西方为五镇,四渎排列在后。

    三年,供奉仁祖配享,位于第一重,面朝西方。

    坛下矮墙内,增添祭祀天下山川。

    七年,重新设定,内矮墙之内,东西方各有二坛。

    柬坛是四海,西坛是四演。

    以下的二坛,是天下山川。

    内矮墙之外,东西方各设天下神只坛一个。

    十二年正月,合祭大祀殿。

    正殿三坛,上帝、皇地只都面朝南方。

    仁祖配享的位置在东方,面朝西方。

    从祀十四坛。

    红色台阶东方一坛是大明,西方一坛是夜明。

    两旁堂下周围的房屋设坛各有六座:星辰二坛;东方依次排列太岁、五岳、四海,西方依次排列为风云雷雨、五镇、四渎二坛;又依次排列天下山川神祇二坛。

    都东西向。

    二十一年,增修红色台阶内石台四座,大明、夜明各一座,星辰两座。

    内矮墙外石台二十座:东方十坛,它们是北岳、北镇、束岳、束镇、柬海、太岁、帝王、山川、神只、四渎;西方十坛,它们是北海、西岳、西镇、西海、中岳、中镇、风云雷雨、南岳、南镇、南海。

    都是东西向。

    台高三尺多,四周围上石栏,由石阶上下。

    台上凿石为神宠,用来放置神位。

    建文年间,撤去仁祖神位,改为供奉太祖配享,位于第一重,面朝西方。

    洪熙元年,在太祖之下增设文皇帝。

    嘉靖九年,恢复分别祭祀的典礼。

    圜丘则东方为大明,西方为夜明0以下,东方为二十八宿、五星、周天星辰;西方为风云雷雨。

    总共四座坛。

    方丘则东方是五岳,基运、翊圣、神烈三山;西方是五镇,天寿、纯德二山。

    以下,东方为四海,西方为四渎。

    南北郊都单独供奉太祖配享。

    太社稷配享神位见别处。

    先农正位面朝南方,后稷配位面朝西方。

    所有神位,天地、祖宗称为“神版”,其它的称为“神牌”。

    圜丘的神版长二尺五寸,宽五寸,厚一寸,座高五寸,用栗木制成。

    正位题写为昊天上帝,配位题写为某祖某皇帝,都是黄底金字。

    从祀的风云雷雨神位板,为红底金字。

    神席,上帝用龙椅龙案,上面铺锦缎坐垫,配位相同。

    从祀的神位放在神案上,不设座席。

    方丘正位为皇地只,配位以及从祀的制度都与圜丘相同。

    奉先殿皇帝、皇后的神主高一尺二寸,宽四寸,座高二寸,用木料制作,以黄金修饰,镑刻青字。

    神宠高二尺,宽二尺,座高四寸,朱漆镂金龙凤花版,开有两扇窗,罩以红纱,侧面用金铜环,内层用织有金色花纹的绮罗为垫。

    社稷,社的神主用石料制成,高五尺,宽五尺,顶部稍小。

    立在坛上,一半埋在土中,接近南北方向;稷不用神主。

    洪武十年,都设为木质神主,涂上红色的漆。

    祭祀完毕,贮藏在库中,仍旧把石质神主埋在坛中,露出一点点。

    后来供奉祖宗配享,神位制成涂金的牌座,如同先师的木匣一样用架罩。

    嘉靖年间,贮藏在寝庙。

    帝社稷神位用木料制成,高一尺八寸,宽三寸,朱漆底金字书写。

    坛的南面设置石宠,用来安放神位。

    王府、州县社神牌位都用石料制成,长二尺五寸,宽一尺五寸。

    日月坛的神位,用松柏制成,长二尺五寸,宽五寸,座高五寸。

    朱漆金字,其它的仿照这种样式。

    南郊。

    洪武元年规定,正位,登一件,篷豆各十二件,篮簋各二件,爵三件;坛上,太尊二件,着尊、牺尊、山昙各一件;坛下,太尊一件,山昙二件。

    从祀神位,登一件,篷豆各十件,篮簋各二件,东西方各设着尊二件,牺尊两件。

    北郊相同。

    七年,增加圜丘从祀,在坛西共设六件酒尊,大明+夜明神位各三件。

    天下神只,蜊三件,篷豆各八件,篮簋各二件,矮墙内外东西方各设酒尊三件,每个神位爵三件。

    方丘、岳镇,各设酒尊三件,矮墙内东西方各设酒尊三件,矮墙外东西方各设酒尊三件,每个神位爵三件。

    神只与圜丘相同。

    八年,圜丘的从祀,改设为登一件、钏二件。

    每个神位增加酒翠,星辰、天下神只各三十件,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演各十五件。

    方丘的从祀相同。

    十年,制定合祀的典礼,各坛陈设如旧,祇有太岁、风云雷雨酒盏改为各十件,东西廊下周围房屋都在坛南共设酒尊三件、爵十八件。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正殿上三坛,每坛,登一件,篷豆各十二件,篮簋各二件,在殿东南共设酒尊六件、爵九件,面向西。

    丹陛内四坛,大明、夜明各设登一件,篷豆十件,篮簋二件,酒尊三件,爵三件。

    星辰二坛,各设登一件,钏二件,酒盏三十件,其它与大明相同。

    矮墙外二十坛,各设登一件,钏二件,篷豆各十件,篮簋各二件,酒盏十件,酒尊三件,爵三件。

    神只坛,蜊三件,篷豆各八件。

    帝王、山川、四渎、中岳、风云雷雨神祇坛,酒盏各三十件,其它的与岳镇相同。

    太庙时享。

    洪武元年规定,每庙登一件,蜊三件,篷豆各十二件,篮簋各二件,在殿的东西向共有酒尊三件、金爵八件、瓷爵十六件。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每庙登二件,钏二件。

    弘治年间,九庙统统设为酒尊九件,大合祭时加一件,金爵十七件,大合祭时加二件,瓷爵三十四件,大合祭时加四件。

    亲王配享,洪武三年规定,登、钏各三件,篷豆各十二件,篮簋各二件,酒尊三件,酒注二件。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登、蜊各一件,爵各三件,篷豆各十件,篮簋各二件,在殿东共享酒尊三件。

    功臣配享,洪武二年规定,每一神位篷豆各二件,篮簋各二件。

    三年,规定增加为共享酒尊二件,酒注二件。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十座坛,每埴蜊一件,篷豆各二件,篮簋各一件,爵三件,在殿西共享酒尊三件。

    太社稷。

    洪武元年规定,铆三件,篷豆各十件,篮簋各二件,配位相同。

    正位、配位都在坛柬设酒尊三件。

    十一年重新规定,每个神位设登一件,蜊二件,篷豆十二件,正位、配位共设酒尊三件,爵九件。

    后来太祖、成祖共同配享时,增设酒尊一件,爵三件。

    府、州、县社稷,蜊一件,篷豆四件,篮簋二件。

    朝日、夕月坛。

    洪武三年规定,在坛上东南角,面朝北方,设太尊、着尊、山彝各二件。

    在坛下,设象尊、壶尊、山昙各二件。

    篷豆各十件,篮簋各二件,登、蜊各三件。

    先农坛,与社稷坛相同,加登一件,减篷豆二件。

    神祇坛。

    洪武二年规定,每坛设篷豆各四件,篮簋登爵各一件。

    九年重新规定,正殿共设酒尊三件,爵七件,两旁廊庶各设酒尊三件,爵三件,其它如旧。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每坛设登一件,钏二件,篷豆各十件,篮簋各二件,酒盏三十件。

    星辰,正殿中设登一件,剥二件。

    其余九坛,蜊二件。

    每坛设篷豆十件,篮簋各一件,酒盏三十件,爵一件,共设酒尊三件。

    太岁诸神,篷豆各八件,篮簋各二件,酒尊三件。

    岳渎山川相同。

    祭祀历代帝王。

    洪武四年规定,用登一件,钏二件,篷豆各八件,篮簋各一件,俎一件,爵三件,尊三件。

    七年重新规定,登、蜊、篮簋各一件,篷豆各十件,爵各三件,在殿西阶共设酒尊五件,在殿束阶共设酒尊三件。

    二十一年规定增加,每个神位钏二件,篮簋各二件,五室共设酒尊三件,爵四十八件。

    配位每坛设篷豆各二件,篮簋各一件,馊盘一件,每个神位设剥一件,酒盏三件。

    三皇,篷豆各八件,篮簋各二件,登、剥各二件,爵三件,牺尊、象尊、山晷各一件。

    配位,篷豆各四件,篮簋各二件。

    蜊一件,爵三件,牺尊、象尊各一件。

    祭祀至圣先师。

    洪武元年规定,篷豆各六件,篮簋各二件,登一件,蜊二件,牺尊、象尊、山罄各一件。

    四个配位,篷豆各四件,篮簋各一件,登一件。

    十个贤哲,东西两侧的房屋,篷豆二件。

    四年,重新规定,正神位,篷豆各十件,酒尊三件,爵三件,其余如旧。

    四配位,每位酒尊一件,其余与正位相同。

    十个贤哲,东西方各设爵一件,每个神位设篷豆各四件,篮簋各一件,蜊一件,酒盏一件。

    两旁的房屋,东西方各有十三坛,东西方各设爵一件,每坛设篷豆各四件,篮簋各一件,酒盏四件。

    十五年重新规定,正位,酒尊一件,爵三件,登一件,剥二件,篷豆各八件,篮簋各二件。

    四个配位,共设酒尊一件,各设爵三件,登一件,铆二件,篷豆各六件,篮簋各一件。

    十个贤哲,共设酒尊一件,束西方各设爵五件,蜊一件,篷豆各四件,篮簋各一件。

    东西两侧房屋,每四个神位设爵四件,篷豆各二件,簋簋各一件。

    景泰六年,增设东西两侧房屋篷豆各二件,簋各一件。

    成化十二年,增加正神位篷豆为十二件。

    嘉靖九年仍旧碱为十件。

    祭祀旗纛,与先农坛相同。

    马神,篷豆各四件,篮簋、登、象尊、壶尊各一件。

    玉有三等:祭上帝,用青苍璧;皇地祇,用黄琮;太社、太稷,用两圭有邸;朝日、夕月,用五寸圭璧。

    帛有五等:一是郊祀制帛,专供郊祀时正位、配位使用。

    上帝,用青苍色;地只,用黄色;配位,用白色。

    二是礼神制帛,社稷以下诸神使用。

    社稷,用黑色;大明,用红色;夜明、星辰、太岁、风云雷雨、天下神只,都用白色;五星,用五色;岳镇、四海、山陵,用所在方位的颜色;四演,用黑色;先农,正位、配位都用青色;群神,用白色;帝王、先师都用白色。

    旗纛,洪武元年用黑色,七年,改为红色,九年,改为二分黑色、五分白色。

    三是奉先制帛,太庙使用,每庙两束。

    四是展亲制帛,亲王配享使用。

    五是报功制帛,功臣配享使用。

    都是白色。

    每个神位用一束。

    只有圜丘,嘉靖九年用十二束,整个天土的星辰共享十束,孑L庙的十哲,两旁周屋东西方各用一束。

    又在洪武十一年,皇上认为小祀典使用纸钱不合常法。

    礼部官员议定,在京城,大型祭祀、中型祭祀用制帛,盛以方筐。

    在外地,王国、府、州、县也照此办理。

    小型祭祀仅使用牺牲酒醴。

    牲牢有三等:为犊、羊、猪。

    以辟色或者黝黑为上品。

    大型祭祀,提前三个月清洁;中型祭祀,一个月;小型祭祀,一句。

    大祀之前一个月的初一日,皇帝亲自到供养牺牲的地方视察祭牲,每天派一个大臣前往视察。

    洪武二年,皇帝因为祭祀视察祭牲,距离神坛太近,内心很不安,于是规定了省枧祭牲的礼仪,距离神坛二百步。

    洪武七年定为制度,大型祭祀,皇帝亲自视察祭牲;中型祭祀、小型祭祀,派遣官员前往视察。

    嘉靖十一年重新规定,冬、夏至日;祈谷,都要在祭祀之前五天亲自视察,以后就都派大臣视察。

    圜丘,用青苍色犊;方丘,用黄色犊;配位,各用纯色犊。

    洪武七年,增设圜丘配位。

    星辰,用牛一头,羊和猪各三只。

    太岁,用牛羊猎各一。

    风云雷雨、天下神只,用羊猪各五只。

    方丘配位,天下山川,用牛一头,羊猎各三只。

    太庙柿祭,正位、配位都用牛羊猎三牲,大合祭都用牛羊猎三牲。

    岁时祭享每庙用犊、羊、猪各一只。

    亲王配位,洪武三年规定,共享牛羊猪一只。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每坛用犊、羊、猎各一只。

    功臣配位,洪武二年规定,每个神位羊、猎的身体各一份。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每坛羊猎各一只。

    太社稷,用犊、羊、猎各一只,配位相同。

    府州县社稷,正位、配位,共享羊一只、猪一只。

    洪武七年增设,各用羊一只、猎一只。

    朝日、夕月,用犊、羊、猎各一只。

    先农与太社稷相同。

    神祇,洪武二年规定,用羊六只、猎六只。

    二十一年重新规定,每坛用犊、羊、猪各一只。

    嘉靖十年,天神在左,地只在右,各用祭牲五只。

    星辰,每坛用羊、猎一只。

    灵星诸神,每神用羊、猎各一只,共享牛一头。

    太岁众神,都用牛羊猪三牲。

    岳镇、海渎众神,用犊一头、羊一只、猪一只。

    帝王,每室用犊、羊、猎各一只。

    配位,每坛用羊、猎各一只。

    先师,比照帝王的祭牲;四配,比照配位;十哲,东西两边各用猎一只分为五份,两旁庶廊下东西方各用猎一只,后来增加为三只。

    府州县儒学供奉先师,用羊一只、猎一只。

    囚配,共享羊一只、猎一只,分为四份。

    十哲,东西方各用猪一只,分为五份。

    两旁廉廊下各用猎一只,分为一百零八份。

    旗纛,洪武元年规定为用犊、羊、猎,永乐以后,撤去犊。

    王国以及卫所相同。

    五祀、马神都用羊和猎。

    南北郊祝板长一尺一分,宽八寸,厚二分,用楸梓木制成。

    宗庙祝板,长一尺二寸,宽九寸,厚一分,用梓木制成,再用楮纸覆盖。

    群神,帝王先师都有祝文,文字太多而不记载。

    祝案设在西方。

    所有篷豆盛放的实物,用十二种,篷中盛放形盐、薨鱼、枣、栗、榛、菱、芡、鹿脯、白饼、黑饼、糗饵、粉糍。

    豆中盛放韭菹、酰醢,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脾析、豚胎、饱食、糁食。

    用十种的,篷中减去糗饵、粉糍,豆中减去饱食、糁食。

    用八种的,篷中减去白、黑饼,豆中碱去脾析、豚舶。

    用四种的,篷中仅盛放形盐、薨鱼、枣、栗,豆中仅盛放芹菹、兔醢、菁菹、鹿醢。

    各两种的为,篷中盛放栗、鹿脯,豆中盛放菁菹、鹿臂。

    篮簋各两件的,盛放黍稷、稻粱。

    各一件的,盛放稷粱。

    登盛放太羹,蜊盛放和羹。

    洪武三年,礼部说:“《礼记,郊特牲》中说,‘郊庙祭祀’,‘器皿用陶器和匏器’,是因为崇尚质朴。

    《周礼•篷人》中说,‘凡是祭祀供奉用篮簋盛放的实物’,《疏》说,‘外祀用瓦篮’。

    而今祭祀时用瓷器,合乎古意。

    只有盘盂这类器皿,与古代的篮簋登蜊不同。

    现在拟定所有祭器都用瓷器,式样都仿照古代的篮簋登豆,只有篷用竹制成。”下诏准许。

    酒仿照周伐制度,新旧酿混合使用,以准备五齐三酒。

    盛在尊中的名目数量,各有不同。

    祭祀杂议的各种礼仪,所有的版位,皇帝位,一尺二寸见方,厚三寸,红底金字。

    皇太子位,九寸见方,厚二寸,红底青字。

    陪祀官员之位,均为白底黑字。

    跪拜的褥垫。

    起初用红帛。

    洪武三年订立制度,郊丘之祭,用席作外表,蒲苇作裹垫。

    宗庙、社稷、先农、山川,用红色织花绮罗为外表,红色木棉布为裹垫。

    礼赞宣唱。

    凡是皇帝亲自祭祀,进入走上拜位时,太常寺奏中庭戒严,奏宫禁禁卫。

    盥洗、登坛、饮福、受胙,各自致颂赞辞。

    又在祭祀时,各设置爵洗位,洗涤擦拭酒爵。

    刚开始登坛,宣唱拜两拜,等到行祭酒礼时,宣唱赐予福胙。

    洪武七年,礼部上奏说过分繁琐,全都删去。

    上香礼。

    明朝初年祭祀时都举行。

    洪武七年,因为翰林詹同进言而取消。

    嘉靖九年恢复实行。

    拜礼。

    起初,每一道仪式都拜两拜。

    洪武九年,礼部官员上奏说:“《礼记》中记载一献、三献、五献、七献的内容,都没有提到拜礼。

    唐、宋举行郊祀,每一道仪式行礼都拜雨拜。

    但是第二献和最后一道献礼,天子不行礼,而让臣下行礼。

    现在我们认为大型祭祀、中型祭祀,从迎神到饮福酒、送神,应当各行拜两拜的礼仪。”皇帝命减为十二拜,迎神、饮福受胙、送神各四拜。

    登坛脱舄。

    起初没有实行。

    洪武八年,诏令翰林院大臣考证确定大型祭祀登坛脱舄之礼。

    学士乐韶凤杂考汉、魏以来各朝祭祀礼仪,提议在郊祀庙享的前一天,主管官员以席铺地,在坛东南门外设御幕,在坛门外西阶旁边设办事官员脱履的次序。

    祭祀当天,皇帝进入御幕,脱舄登坛。

    那些登坛执事官、导引御驾官、赞礼官、读祝官以及分献陪祀的官员,都把舄脱在外边,依次登坛履行职责。

    协律郎、乐舞生依次上前只穿着袜就位。

    祭祀完毕,下坛来穿上舄。

    依从他的意见。

    嘉靖十七年废除这一礼仪。

    钦天监选择祭杷日期,太常寺提前在十二月初一日到奉天殿奏报。

    因为古代占卜的方法没有流传下来,就挑选干支的吉日代替占卜。

    洪武七年,命令太常卿议定祭祀日期,写在版册上,按时祭祀,立为制度。

    祭祀之日,派遣官员监祭,有不恭敬失于礼节的要论罪。

    凡是祭祀,提前两天或者三天,百官在朝天宫演习礼仪。

    嘉靖九年重新规定,冬至日郊祀,提前六天或者七天演习。

    洪武二年,学士朱升等人奉敕命撰写斋戒文说:“戒,就是在外表强行禁止。

    斋,就是在内心自己整肃。

    沐浴换衣服,在住舍外单独住宿,不饮酒,不吃荤,不探望病人,不吊丧,不听音乐,不办理刑狱案件,这就是戒。

    内心专一,谨慎敬畏,假使心中有所想,想的也是所要祭祀的神只,就仿佛他正在天上,在自己的身旁,聚精会神,忠心赤诚,没有一丝懈怠,这就是斋。

    大型祭祀斋戒七日,前四天戒,后三天斋。”太祖说:“凡是祭祀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神只,是为天下祈福,应当下令百官斋戒。

    如果自己有事要向天地百神祷告,与民事无关的,就不下令。”又说:“斋戒五天或者七天,时间太久,人们心中容易懈怠。

    祇在临近祭祀前斋戒三天,务必精诚专心,庶望能够感动神明。”于是定着为法令。

    这年听从礼部尚书崔亮的上奏,大型祭祀前七天,陪祀官到中书省接受誓戒。

    各司其职,如有没能尽责的,国家有相应的刑法。

    宗庙社稷,斋戒三日,不需受誓戒。

    三年,谕令礼部尚书陶凯说:“人心中取舍无常,一走要有所警示,然后纔不会放纵。”于是命礼部铸造了一个铜人,高一尺五寸,手拿牙骨书简,大型祭祀就在简上写斋戒三天,中型祭祀就写斋戒两天,太常司放在斋所。

    四年,规定天子亲自祭祀,斋戒五天;派遣官员代替祭祀,斋戒三天;降香,斋戒一天。

    五年,命令各部门设置木牌,以便警示不要亵渎轻慢,在上面刻字说:“国家有常法,神灵有明鉴。”凡是祭祀,就摆设。

    又听从陶凯的建议,凡是皇帝亲自祭祀,皇太子留在宫中守候,亲王着戎装侍从。

    皇太子、亲王即使不陪祀,也一起斋戒。

    洪武六年,在北郊斋宫的西南方建陪祀官斋房,重新规定斋戒礼仪。

    凡是祭祀天地,祭祀前五天的午后,沐浴换衣服,在卧室外住宿。

    第二天早晨,百官在奉天门观看誓戒牌。

    再过一天,到仁祖庙祭告,退下住在斋宫,斋戒三天。

    祭享宗庙,祭祀前四天的午后,沐浴换衣服,在卧室外住宿。

    从第二天开始斋戒三天。

    祭祀社稷、朝日、夕月、天上的星辰、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等神只,斋戒两天,礼仪如同前面。

    凡是传旨降香,派遣官员代焉祭祀,提前一天沐浴换衣服,在卧室外住宿。

    第二天派遣官员。

    洪武七年订立制度,凡是大型祭祀,提前四天,太常卿到天下神只坛祭奠禀告,中书丞相到京城城隍庙发表咨文。

    第二天,皇帝到仁祖庙请求配享。

    二十一年规定,斋戒前两天,太常司官员在本司居住。

    第二天,奏请斋戒。

    又遇一天,进献铜人,传旨告论文武百官斋戒。

    逭一天,礼部太常司的官员传檄城隍神,邀请天下所有应当祭祀的神只,连续在各庙焚香三天。

    洪武二十六年规定传旨誓戒的礼仪。

    凡是大型祭祀前三天,百官到朝中参拜,如同大朝的礼仪,传制官宣读圣旨说:“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处祭祀,你等文武百官,从某日开始,斋戒三天,要恭敬谨慎对待。”传旨完毕,拜四拜,高唱礼毕。

    宣德七年大祀南郊,皇帝驾临斋宫。

    下令宦官侍从有饮酒吃荤入坛随地吐痰的,都要论罪,司礼监有纵容包庇的同罪。

    斋戒当日,御史到斋所巡察各位官员。

    仍蕾命行南京,一起斋戒。

    弘治五年,鸿胪少卿李燧说:“分献陪祭的官员,借住在道士的房间,贵贱之人杂处,而且宣召不方便。

    请求在祭坛的空地仿效天寿山朝房的样式,建造斋房。”准许他的请求。

    嘉靖九年规定提前三天,皇帝驾临奉天殿,百官穿朝服听从誓戒。

    万历四年十一月,礼部认为二十三日冬至日祭天,十八日应当奏请祭祀,十九日百官接受誓戒。

    这一天,是皇太后的生日,百官应当穿吉服朝贺。

    同一天当中有两次礼文,服色应当有所不同,请求奏请祭祀、誓戒都改提前一天。

    皇帝命奏请祭祀、誓戒都照旧,而在十八日举行庆贺皇太后生日的典礼。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传制特遣的礼仪。

    这一天,皇帝如同平常一样就座,百官拜一拜。

    行礼完毕,献官到拜位拜四拜,传制官从皇帝面前出来宣读圣旨。

    如果是祭孔子,就说:“某年某月某日,祭祀先师孔子大成至圣文宣王,命令卿行礼。”祭祀历代帝王,就说:“某年某月某日,祭祀先圣历代帝王,命卿行礼。”匍匐在地,站起来,拜四拜,行礼完毕出殿。

    降香遣官的礼仪。

    祭祀前一天的清晨,皇帝穿皮弁装,在奉天殿升座。

    捧香的人把香交给献官。

    献官捧着香,从中间的台阶走下来,从中间的的道路走出,到午门外,放在龙亭内。

    有仪仗队、乐队,引导到祭祀的处所。

    后来规定祭祀当天,降香如同平常的礼仪,宫中戒严等待。

    献官祭祀完毕回来复命,解除戒严回宫。

    嘉靖九年,规定大祀时遣官代替,不举行饮福酒的礼仪。

    所有分献官,太常寺事先奏请圣旨。

    洪武七年,太祖对学士詹同说:“大祀,终献之后纔举行分献礼,不妥当。”詹同就和学士宋濂议定上妻,初献祭奠玉帛即将结束时,分献官就紧跟着行初献礼。

    亚献、终献时也都这样。

    嘉靖九年,四座郊庙建造完成,皇帝训谕太常寺说:“大祀,分献官事先预定,纔能够演习礼仪。”于是用大学士张璁等人为大明、夜明、星辰、风云雷雨四坛的分献官。

    旧例,分献官用文武大臣以及近侍官共二十四人,而今定为四人,司法官员按照旧例不参与。

    所有陪祀,洪武四年,太常寺引用《周礼》以及唐朝的制度,拟定用武官四品以上、文官五品以上的人,那些年老、多病、生疮、受遇刑罚、居丧、有过失、体味异常的人都不能参与。

    听从其议。

    后来规定郊祀礼,六科都给事中都参加陪祀,其它的祭祀不参加。

    又规定凡是南北郊的祭祀,提前赐子陪祀、办事的官员祭服的布料,乐舞生各发给新衣。

    制造陪祀官入坛的牙牌,凡是天子亲自祭祀,就佩带进入。

    形状有两种,圆的给祭官佩带,方的给执事人员佩带。

    都收藏在内府。

    遇到祭祀便发放,役得到的人不能入坛。

    洪武二十九年,初祭祀山川诸神,入流的官员穿祭服,没有入流的官员穿官服。

    洪武二十九年,听从礼部官员的建议,没有入流的官员,凡是祭祀都穿祭服,与九品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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