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4.7 论金

类别:经部 作者:万民英(明) 书名:三命通会

    4.7 论金

    春日之金,木旺火相。非金得气时也,绝寅胎养于卯辰者,盖造化无终极之理也。是以春令之金,晴明吉。阴雨则滞。

    正宜遇土以生之,谓其将绝而有生意耳。正月之金,见木为财,木神太旺,仅足衣资。土气尚寒,未能生助,艺术显名而巳。火若问躔,男女重婚重嫁。见火遇土,富贵非常,逢水泄之,孤寒懦弱。

    二、三月之金,见土则生,生之意无穷,主人富贵而寿。逢水泄其元气,亦主贫薄无情。见火则囚,金遇鬼,贫夭无疑。土生水制为吉。见木而有困滞之灾,盖春木盛旺,以微弱之金而欲制之,是犹以婴儿而御强敌,其不格也明矣,犯此者必有求荣反辱之虞,官讼争攘之事,谓其仁义相刑故也,荆、梁、豫人逢之主富。徐、扬人干支土多者,贵显,气运土乡最吉,金乡次之。

    夏月火盛,金至柔也,晴则日烁金流,雨则水滋金润,故夏令之金,俱宜见土,主人有出将入相之权,金马玉堂之贵。见火则火炎金烁,贫夭居多,虽富而夭淫贱。见木为财,荆、梁、豫人多主富贵。遇水孤寒,盖弱金不能生水故也,若与火土同行,则富贵康宁。运喜土金木火,最忌秋金肃杀、万物凋零,苟纵而不抑,则生生之意绝矣,晴则火煅金坚,雨则水润金明故也。

    七、八月之金得令,其性刚强,仗火以制其威,则有玉带金鱼之贵,盖顽金无火不能成器故也。见水泄其旺气,金白水清,多主词林清贵。水火俱无,则主夭折。见木为财,徐、扬人富而且贵。遇土则隐彩埋光,虽有财而不发,孤者多,经云:秋金埋土而反旺也。逢木而贵,徐、扬、兖、青人见之尤佳。

    九月生者,金气稍退,遇火夜生为奇,昼生少利。逢木则克,反应骨肉参商。见水济之,冀、雍人不免冷退,徐、扬人又何忌焉?逢土亦晦,兖、青人富贵居多,豫人困滞。运喜东南,西北忌之。

    冬月天气严肃,金伏藏之时也,盖金之生也,胎于春生于夏旺于秋至冬而死者,谓其畏寒无生意也。晴明则金清水秀,雨雪则水冷金寒,所以冬月之金,得火融之,然后可以夺其寒气,则富贵非常矣。

    初冬之金,见火则为伤残、徐、扬人干支无土日生者贫夭。夜生者孤寒。遇土则衣禄丰足。见水木,俱不利矣。

    子、丑月生者,亦喜火以温之,徐、扬人无火亦喜遇土得火为贵,冀、雍人有土无火者,孤贫,盖寒土非生金之资也。见水则寒,西北人贱贫疾夭。徐、扬人干支有火土者,福寿康宁也。遇木为财,主富,享闲中之福,兖、青人则有妻孥犯分之事,盖衰金不能制木故也,荆、梁、豫人则吉。运喜东南,西北最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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