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外篇第七 景公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将加诛晏子谏第十三

类别:子部 作者:晏婴(春秋) 书名:晏子春秋

    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译文】

    景公喜欢捕鸟。让烛邹饲养鸟,但他却把鸟饲养死了。景公生气了,下诏令官吏杀了他。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一一数说,再按罪杀他。”景公说:“行。”因此召来烛邹在景公面前数说他的罪状,说:“烛邹!你为君王饲养鸟,而把鸟都饲养死了,是第一条罪状;使我们的国君因为鸟的原因而杀人,是第二条罪状;使诸侯听说,认为我们的国君重鸟轻人,是第三条罪状。”数说完烛邹之罪,请求景公杀了他。景公说:“不杀了,我听从先生的教诲。”


如果你对晏子春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晏子春秋》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