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外篇第七 景公称桓公之封管仲益晏子邑辞不受第二十四

类别:子部 作者:晏婴(春秋) 书名:晏子春秋

    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着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以为其子孙赏邑。寡人不足以辱而先君,今为夫子赏邑,通之子孙。”晏子辞曰:“昔圣王论功而赏贤,贤者得之,不肖者失之,御德修礼,无有荒怠。今事君而免于罪者,其子孙奚宜与焉?若为齐国大夫者必有赏邑,则齐君何以共其社稷与诸侯币帛?婴请辞。”遂不受。

    【译文】

    景公对晏子说:“从前我的先君桓公,给管仲狐地与地,其地有县十七个。书写在帛书上,用书简申明,告之诸侯,做为他子孙的奖赏之邑。我不够资格辱没了您的先人,现在给先生封赏邑地,留传给子孙。”晏子推辞说:“从前圣王论功赏贤能之人,贤者得赏,不贤者失去奖赏,增进德行修习礼义,没有人荒疏。现在服侍君王而仅能免于获罪的人,他的子孙怎么合适一同受赏呢?如果做齐国大夫的人一定有赏邑,那么齐君用什么来供奉他的社稷和给予诸侯的财物呢?我请求推辞。”于是就没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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