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仁义法 第二十九

类别:经部 作者:董仲舒(汉) 书名:春秋繁露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1),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2)矣。仁之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3),而以义设(4)人。诡(5)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6)於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7),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8)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质(9)於爱民,以下至於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嶲(10),《传》无大之之辞。自为追,则善其所恤远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则弗美。未至豫备之,则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蚤而先之(11),则害无由起,而天下无害矣。然则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12),绝乱塞害於将然而未形之时,《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非尧舜之智,知礼之本,孰能当此?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远,而《春秋》美之。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选贤之精,孰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危者爱及旁侧,亡者爱及独身。独身者,虽立天子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无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盖爱独及其身者也。故曰仁者爱人,不在爱我,此其法也。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虽有乱世枉上,莫不欲正人。奚谓义?昔者楚灵王讨陈蔡之贼,齐桓公执袁涛塗(13)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14),不得为义者,我不正也。阖庐能正楚蔡之难矣,而《春秋》夺之义辞,以其身不正(15)也。潞子(16)之于诸侯,无所能正,《春秋》予之有义,其身正也,趋而利也。故日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无之求诸人,我有之而诽(17)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谓义?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为言我也。故曰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有为而失义者,谓之自失。人好义者,谓之自好;人不好义者,谓之不自好。以此参之,义,我也,明矣。是义与仁殊。仁谓往(18),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19)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20)人我之间,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著於顺逆之处也。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据礼以劝福。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孔子谓冉子曰:“治民者先富之,而后加教。”,语樊迟曰:“治身者,先难后获。”以此之谓治身之与治民,所先后者不同焉矣。《诗》云(21):“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又曰:“坎坎伐辐(22),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后其食,谓治身也。《春秋》刺上之过,而矜下之苦,小恶在外弗举,在我书而诽之。凡此六者,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此之谓也。且《论》已见之,而人不察,曰君子攻其恶,不攻人之恶,非仁之宽与?自攻其恶,非义之全与?此谓之仁造人,义造我,何以异乎?故自称其恶谓之情(23),称人之恶谓之贼;求诸己谓之厚,求诸人谓之薄;自责以备谓之明,责人以备谓之惑。是故以自治之节治人,是居上不宽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为礼不敬也。为礼不敬,则伤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宽,则伤厚而民弗亲。弗亲则弗信,弗尊则弗敬。二端之政诡于上,而僻行之则诽于下,仁义之处可无论乎?夫目不视弗见,心弗论不得。虽有天下之至味,弗嚼弗知其旨也;虽有圣人之至道,弗论不知其义也。

    【注释】

    (1) 仁之为言人也:仁和人,音同义近。下文的义和我,在古代也是音同义近。  (2) 言名以别:语言中的字已经有了区别。名:指记录语言中词的字。以:同“已”。  (3) 自裕:自己宽待自己。意思是不严格要求自己。  (4) 设:施用.这里有要求的意思。  (5) 诡:违背。  (6) 闇(yīn) :昏冥不清,不明。  (7) 被其爱:接受他的爱。被:接受。  (8) 膳宰:给国君做膳食的官员,即厨师。淑:美好。  (9) 质:实,这里指真心实意。  (10) 嶲(juàn) :古齐地,在今山东省东阿县西。关于嶲地,《公羊传•僖公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嶲。”鲁僖公曾打败齐军并一直追击到嶲地。  (11) 救蚤而先之:应作“救害而先之”。救:制止。  (12) 萌:初始,苗头。  (13) 袁涛塗:陈大夫,他曾纵容郑国去攻打齐国,所以齐国拘捕他。  (14) 弗予:应作“不与”,不赞许。与:称赞。  (15) 以其身不正:此句后应接下文中之“趋而利也”四字。  (16) 潞子:赤狄潞部落的首领。子是他的爵位。潞子做了很多善事,因其为小的狄族部落,对别的诸侯并无大影响,其后又被晋国所灭。  (17) 诽:同“非” ,非难。  (18) 往:指对别人实施。后文“来”,指对自己要求。  (19) 义在我:应作“宜在我”。“义”为“宜”字之误。  (20)纪:节制、控制。  (21) 《诗》曰:诗见《小雅•緜蛮》 。  (22) 坎坎伐辐:见《诗•魏风•伐檀》 。  (23) 谓之情:称之为实在。情:实,实在。

    【译文】

    《春秋》所研究的,是人和我。用来规范人和我的,是根据仁和义。用仁安定人,用义规范自我,因此仁作为语言中的词,是人的意思,义作为语言中的词是我的意思,词的写法已经有区别了。仁对于人,义对于我的关系,不可不明察。普通人不明察,竟然反过来用仁宽侍自己,用义要求别人。违背自己的处境并违逆事理,很少能不混乱。所以人没有希望混乱的,可是又大多经常混乱。一般是因对人和我的区别不清楚,导致不明瞭仁义所在之处。所以《春秋》制定了仁义的原则。仁的原则是爱人,不在爱护自己,义的原则是匡正自己,不在纠正别人。自己不匡正自己,即使能纠正别人,也不能算做义。别人没能接受你的爱,即使自爱有加,也不算做仁。从前晋灵公杀厨师而使饮食美好,用弹弓弹射大夫来使自己心情娱悦,不是不特别爱自己,可是却不能算作美善之人,是因为他不爱别人。由此看来,不能成为美善之人的原因,是不能爱别人。真心实意爱别人,往下直到对鸟兽昆虫没有不爱的。不爱,怎么可以说是仁呢?仁,是爱别人的说法。关于嶲地的记载,《公羊传》上井没有夸大的说法。自己去追赶就好,鲁僖公他所体恤的很遥远。军队已经攻打人家,还要前往救援他们,就不美好了。战争尚未发生预先去予防战争,就美好,这是把他能在灾害发生之先去救援当作善事。制止祸害并在它发生之前制止,那么祸害就没有地方可发生,天下就没有祸害了。由此可知,观察事物的变化,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察觉出苗头,断绝动乱,堵塞祸害在没有形成之时,是《春秋》的本意,这是非常明确的了。不是尧舜的智慧,知晓礼的根本,谁能知道这一道理?所以制止祸害发生,并能预先知道祸害要发生,这是思想明智。你所体恤的长远,《春秋》赞美这种体恤。周详全面地称赞体恤长远的想法,天地之间的人就对仁感到快慰。不是三王的德行,选拔贤才中的精英,谁能做到这些?所以知晓事发之先,是因为仁德深厚长远。对仁爱影响到越远的地方,就越贤,对人之爱越是影响得近就越不贤。所以称王者的爱达到四夷,称霸者的爱达到诸侯,安于现状的爱达到国境之内,危害国家的爱能达到左右身边的人,亡国者的爱只能达到自身。只身一人不顾旁人的人,虽然在天子诸侯的位置,也只是一个人罢了,没有臣民可使用。像这样的人,没有人灭亡他他会自己灭亡。《春秋》不记载攻打梁国,却记载梁国灭亡,大概是因为它的爱只达到自身。所以说仁者爱人,不在于爱自我,这就是原则。义,不是说匡正别人,是说匡正自己。即使有扰乱社会欺枉君上的,也没有不想匡正别人的。怎么能说是义?从前楚灵王攻打陈、蔡两国的贼寇,齐桓公拘捕袁涛塗的罪过,不是不能纠正别人,然而《春秋》不赞许,不能叫做义,因为自己不正。阖庐能匡正楚国、蔡国的危难,可是《春秋》却夺去了他义的名声,因为他自己不端正,只是追求利益而已。潞子在诸侯当中,没有能匡正的对象,但《春秋》授予他有义的称号,因为他自身端正,(奔向利益而已)。所以说义在于匡正自己,不在于匡正别人,这就是原则。我没有的就向别人要求,我有的就向别人提出非难,这是别人所不能接受的。这因为它的道理违逆,怎么可以说是义呢?义,是说在自己做应该做的事。在我这里做合适的事,之后才可以谈论义。所以说义,是将自我与做合适的事符合为一个词。用这个原则操持事物,义作为一个词就等于自我。所以说有的人做事情就可得到义,这叫做自动获得;有的人做事就失去义,这叫做自动失去。人有的喜好义,这叫做自我喜好;人有的不喜好义,这叫做自己不喜好。用这个标准验证,义,就是我,这是很明确的。这种义和仁不同。仁是往,义是来,仁是大而又远,义是大而又近。爱心在别人身上叫做仁,合适在自我身上叫做义。仁是以别人为主,义是以自我为主。所以说仁就是别人,义就是自己,说的是这个道理。君子寻求仁义的差别,以便节制别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然后辨别内外的分别,而表现在顺畅与违逆之处。因此对内做事要返归义理以便匡正自身,用礼帮助完成。对外做事推广恩德并扩展广大,用宽容的原则处事而容纳众人。孔子对冉有说:“统治百姓的人宁愿先使百姓富有,然后再施以教化。”对樊迟说:“管理自己的,要先经历困难后获得。”用这样的话说明管理自己和管理百姓,要先做的事和后做的事不同。《诗经》说:“让他们有吃的有喝的,然后再教诲他们。”先有吃喝然后再教诲,这就是统治人的原则。又说:“坎坎伐木制造车辐,那个君子啊,不是白吃饭的。”先做事,然后再谈吃喝,这就是管理自已的原则。《春秋》指责在上位者的过错,而怜悯在下者的苦难,小的丑恶在外面不举发,在我这里却要指责它。所有这些,都是用仁管理人。用义治理自我,对自己要求要多而对外人要求要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况且《论语》已经表达过这种观点,可是人们却没有察觉,说君子攻击自己的丑恶,不攻击别人的丑恶。不攻击别人的丑恶,不是讲求仁的宽容吗?自已攻击自己的丑恶,不是义的全面吗?这就叫做仁成就人,义塑造自我,为什么要区别开呢?所以自己举发自己的丑恶叫做实,称举别人的丑恶叫做贼;对自己要求严格叫做厚,对别人要求严格叫做薄;对自己要求严格叫做厚,对别人要求严格叫做薄;对自己责求的周全详备叫做明,对别人责求周全详备叫做惑。因此用管理自己的方法管理别人,这是居上位又不宽容;用管理别人的原则对待自己,这是对礼不严肃。对礼不严肃,妨害行动而百姓不尊重;居上位又不宽容,就要伤害厚而百姓不亲近。不亲近就不能诚信,不尊重就不会恭敬。这两种政令在上面欺诈,违礼邪行就会在下面流行,对待仁义可以不注重吗?眼晴不看就看不见,思想不研究就不会知晓中心内容。即使有天下最好吃的美味,不咀嚼不会知道它的味道;即使有圣人的最高级的理论,不研究也不会知道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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