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卷第四(起八年尽十八年) 桓公十四年(公元前六百九十八年)

类别:经部 作者:(战国)谷梁赤 书名:春秋谷梁传

    经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 译文】

    十四年,春,正月,桓公在曹国跟郑伯会见。

    经  无冰。

    传  无冰,时燠也。

    【 译文】

    没有冰,是因为季节变暖了。

    经  夏,五,郑伯使其弟御来盟。

    【 译文】

    夏季,五月,郑伯派他的弟弟来和鲁国结盟。

    传  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以其来我举其贵者也。来盟,前定也。不日,前定之盟不日。孔子曰:“听远音者,闻其疾,而不闻其舒。望远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立乎定哀,以指隐桓。隐桓之日远矣,夏五传疑也。

    【 译文】

    诸侯地位尊贵,他的弟兄不能和他以弟兄相称。这里称“其弟”,因为他来我们鲁国,所以要称举显得高贵的。记“来盟”,表示是先前约定好的。不记日期,因为先前约定好的结盟不记日子。孔子说:“听远处的声音,能听激扬的,听不到舒缓的。看远处的人,能看到大体形貌,看不到面色姿容”。站在定公、哀公时代,指望隐公、桓公时的事。隐公、桓公时代离得遥远,对夏五月的传闻有疑虑。

    经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 译文】

    秋天,八月壬申日,粮仓着火。

    传  御桌禀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

    【 译文】

    祭祀谷物的粮仓着火不予记载,这里为什么记呢?因为仍用了没被火烧的剩余谷物祭祀。

    经  乙亥,尝。

    【 译文】

    乙亥日,举行秋季的祭祀。

    传  而尝,可也,志不敬也。天子亲耕,以供粢盛。王后亲蚕,以共祭服。国非无良农工女也,以为人之所尽,事其祖称,不若以己所自亲者也。何用见其未易灾之余而尝也?曰甸粟,而内之三宫。三宫米,而藏之御廪,夫尝必有兼甸之事焉。

    【 译文】

    记载尝祭是可以的。记下(用火灾剩余的谷物祭祀)对神的不恭敬。天子亲自种田,来供用祭祀的谷物。王后亲自养蚕,供用祭祀穿的衣服。国中不是没有良农巧女,因为用别人尽心尽意做的来事奉神祖,不如亲自动手做的好。怎么见得是用火灾剩余的谷物举行秋祭呢?甸师收缴的谷物,要交到三宫。三宫春成米,收藏到御廪。尝祭用的一定要有三宫夫人春米这道工序。(没有,就说明用的是余谷)

    经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 译文】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僖公去世。

    经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 译文】

    宋国率领齐国、蔡国、卫国、陈国的军队攻打郑国。

    传  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人以其死,不正也

    【 译文】

    率领,是不该率领的意思死是不对的。民是君的根本。领人打仗去,死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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