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杂说下第九 别传九条

类别:史部 作者:刘知几(唐) 书名:史通

    【原文】

    刘向《列女传》云:“夏姬再为夫人,三为王后。”夫为夫人则难以验也,为王后则断可知矣。按其时诸国称王,唯楚而已。如巫臣谏庄将纳姬氏,不言曾入楚宫,则其为后当在周室。盖周德虽衰,犹称秉礼。岂可族称姬氏,而妻厥同姓者乎冬?且鲁娶于吴,谓之孟子,聚磨之消r,起自昭公,未闻其先已有斯事。礼之所载,何其闻如。《杂记》曰,夫少、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又以女子一身,而作殡三代,求诸人事,理必不然。寻夫春秋之后,国称王者有七。盖由向误以夏姬之生,当夫战国之世,称三为王后者,谓历殡七国诸王。校以年代,殊为乖刺宾。至于他篇,兹例甚众。故论楚也,则昭王与秦穆同时;言齐也,则晏婴居宋景之后。《列女传》曰:齐伤槐女,景公时人。谓晏子曰,昔景公之。:,大旱三年.夫谓宋景为背.即居其后矣。今粗举一二二,其流可知。

    【译文】

    刘向的《列女传》说:“夏姬两次做夫人,三次作王后。”夏姬为夫人的事难以考核验证.但是.作王后的事则可以由推理得知。当时,各国诸侯都不称一E,唯有楚国称王,但是,楚庄王征伐陈国,准备纳夏姬入楚宫时.巫臣谏L匕了庄王,《左传》等史籍没有说夏姬曾经进入过楚宫。那么,夏姬为王后应当是在周室。然而,周朝虽然国运衰微,但是•仍然遵从礼制,岂能称夏姬为姬氏,如果这样称,那么,不表明夫妻同姓了吗?鲁国的君主昭公娶了吴国的女子,因两国同姓,便称那女子叫孟子。但是,人们对此仍有聚雇之消,而没听说过在此之前有这类的事发生。这样的撰述,与礼制多么相违背啊!(((杂记方记载说:诸侯王的夫人不是出自天子之命,是从鲁昭公开始的。)再说,女子一人,而作三代帝王的殡妃,用常理来衡量,无法说得通。考察春秋之后,有七个国家称王。可能刘向误以为夏姬生活于春秋之后的战国时期,所以说她三次为王后,先后作过七个国家君主的缤妃。从时间上来稽考,这种说法显然与事实相背离。至子《列女传》的其它篇,这种时间上的错误很多。谈到楚国,则说昭王与秦穆公同时;说到齐国,则说晏婴生活于宋景公之后。(《列女传》说:齐国女子伤槐,是景公时人,对晏子说:过去景公时代,大旱三年。称宋景公为“过去”,就是把自己作为后来的人了。)今略举一两个例子,其整体内容是什么样子就可以看出来了。

    【原文】

    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及自造《洪范》、《五行》,及《新序》、《说苑》、《列女》、《神仙》诸传,而皆广陈虚事,多构伪辞卫,非其识不周而才不足,盖以世人多可欺故也。呜呼!后生可畏,何代无人,而辄轻忽若斯者哉:夫传闻失真,书事失实,盖事有不获已,人所不能免也。至于故为异说,以惑后来,则过之尤甚者矣。

    【译文】

    刘向曾对成帝淡起武帝与宣帝的作为,认为世上人们关于文帝的传说,有失实之处。并说,世上的人们考察实际的少,随声附和的多。这件事被记载于《风俗通义》上,从刘向所说的话来看,可见他是一个对世人的缺点非常了解的人。然而,等到他写作《洪范》、《五行》与《新序》、《说苑》、《列女》、《神仙》各种传记时,却大量地陈述虚假的事情,伪造本不存在的事实。他这样做,不是他认识事物不全面.也不是他才干小,而是认为世_L的人都是可以欺骗的。唉,后生之辈往往会超越前代之人,哪一代不出一些才、学、识非凡之人呢?人怎么能藐视别人到这种程度呢!因口耳相传之事失真,所记载的事情不真实,不能够得到事情的真相,这是人所难免的。但是,故意造出奇谈怪论,以迷惑后世之人,这种作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原文】

    按苏秦答燕易王,称有妇人将杀夫,令妾进其药酒,妾佯僵而覆之。又甘茂谓苏代云: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曰:“无以买烛,而子之光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此并战国之时,游说之士,寓言设理,以相比兴。及向之著书也,乃用苏氏之说,为二妇人立传,定其邦国,加其姓氏,以彼乌有,持为指实,何其妄哉!又有甚于此者,至如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井;宿瘤隐形,于齐王而作后工。此则不附于物理者矣。复有怀赢失节万,日为贞女;刘安覆族,定以登恤珍。立言如是,岂顾丘明之有传,孟坚之有史哉?

    【译文】

    苏秦在答燕易王时说,有一妇少、将杀其丈夫,让小妾把放入毒药的酒送给丈夫喝,小妾故意跌倒使酒杯失手。又甘茂在从秦国逃向齐国途中,遇到了苏代。他对苏代说:一穷人家的女孩子与一富人家的女孩子一起纺织。穷人家的女子说:我无钱买烛照明,l亩你的烛光除了照你纺织以外,还有多余,你能否让我也在烛光下纺织呢?这样做,也并不影响你室内的明亮。这些都是战国时的游说之士.为作类比说理而虚构的寓言故事。而到刘向著书时,竟将苏秦等人虚构的寓言故事当作实事.为那两个女子立传,给她们附会上国家与姓氏,这是多么荒唐的做法啊!比这种做法更加荒唐的是,在其著作中,居然叙述了这些事:伯奇被冤杀后,化为鸟对父亲吉哺哀呜;脖子上长着大瘤的女子与一奇丑无比的女子做了齐王的王后。它们多么不合情理!另外,《左传》明明说怀赢为两个君主所宠幸,是个淫妇,《列女传》却视她为贞节的女子;《汉书》明明说淮南王刘安因谋乱而被灭族,却说他成仙而登上天堂,说这样的话,难道能说他尊重了左丘明与班固所作的史书吗?

    【原文】

    扬雄《法言》,好论司马迁而不及左丘明,常称《左氏传分唯有“品藻”二言而已,是其鉴物有所不明者也。且雄晒子长爱奇多杂,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然其撰《甘泉赋》则云“鞭必妃”云云,刘栅《文心》已讥之矣。然则文章小道,无足致嗤。观其《蜀王本纪》称杜魄化而为鹃,荆尸变而为鳖且,其言如是,何其鄙哉!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也。

    【译文】

    扬雄的《法言》,喜欢谈论司马迁而不常提到左丘明,对左丘明的《春秋传》只有“品藻”二字的评价,表明他在鉴赏上缺乏眼光。扬雄讥嘲司马迁喜爱奇异的事物与知识庞杂,又说:好读书却不读孔子的著作。这不是真正的喜爱读书。他在《自序》中又说;“不读不是圣贤所著的书。”然而,在他所撰的《甘泉赋》中却说:“鞭打洛水女神亦妃,给屈原与彭咸、伍子青食物。”刘锡在《文心雕龙•夸饰》中已经对此作了批评。自然,他所写的是文学作品,属于小道,无须讥笑,但是,在他所写的史书《蜀王本纪》中,说蜀王杜宇死后,魂魄化作鹃鸟,又说荆人鳖令死,尸体变而为鳖。这样的内容,是多么的鄙陋啊!这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原文】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欲求不朽,弘之在人。何者?交趾远居南裔,越裳之俗也;敦煌僻处西域,昆戎之乡也。求诸人物,自古网载。盖由地居下国,路绝上京,史官注记,所不能及也。既而士燮著录,刘晒裁书,则磊落英才,集然盈瞩者矣。向使两贤不出,二郡无记,彼边隅之君子,何以取闻于后世乎?是知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犹劣者哉?

    【译文】

    有十户人家的村邑,一定会有忠信之人,而这些人能否名垂千古,主要看他是否有宣传白己的本领。为什么这样说呢?交趾远在南方,那里行的是越裳国的风俗,敦煌在西域的偏僻之处,为昆戎族居住的地方。这些地区的风流人物,自占以来就没有记载。其原因是所居之地落后偏僻,远离首都,史官在记录大事活动时,不可能涉及到这些地方。后来,交趾的士燮注解《春秋》等经书,敦煌的刘炳著述史书,这样,他们杰出的才能与磊落的气质,才鲜明地呈现在世人面前。如果这两位贤人没有产生,这两个地方的人物就不会被提及,那么,边远地区的贤明君子,又怎么能被世人知道呢?可见,著书立说,其作用是非常大的,诗赋写作等这些雕虫小技,难道能和著书立说比较谁优谁劣吗?

    【原文】

    自战国以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父于江清才;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凡。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以兹叙一事,足验凭虚。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i者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邪!必如是,则马卿游梁,枚乘谮其好色;曹植至洛,宓妃睹于岩畔。撰汉、魏史者,亦宜编为实录矣。

    【译文】

    自战国以后,文学家写作文章,都虚构出一客一主,假作相互问答。到了屈原写作楚辞时,说他在江边遇到了渔父;宋玉的《高唐赋》,则描绘了楚王在阳台处梦见神女事。这些叙述,讲究文采,依声押韵。用这种表达方式来叙事,足以看出它们是虚构出来的。然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在写作历史著作时,却将它们当作逸事收集,后又被编入史籍中。这徉疑误了后世的学者。这种做法,不显得过分吗?如果以这样的态度来编写史书.那么,司马相如游梁时,枚乘说他好色;曹植经过洛水时,见到洛水之神亦妃站在岩畔,这些内容也可以由撰写魏史的人编到史书中了?

    【原文】

    稽康撰《高士传》,取《庄子》、《楚辞》二渔父事,合成一篇。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况此二渔夫者,校年则前后别时,论地则南北殊壤,而辄并之为一,岂非惑哉?苟如是,则苏代所言双擒蚌鹬,此亦渔父之一事,何不同书于传乎?必惟取榆袂缅帷之林,灌缨沧浪之水,弥见其末学也。伍青所遇渡水芦中,斯并渔父善事,亦可同归一录,何止榆袂缎帷之林,灌缨沧浪之水,若斯而已也。庄周著书,以寓言为主;稽康述《高士传》,多引其虚辞。至若神有混沌,编诸首录,苟以此为实,则其流甚多。至如蛙鳖兢长,蚊蛇相怜。莺鸿笑而后言,鲍鱼忿以作色元。向使康撰《幽明录》、《齐谐记》打,并可引为真事矣。夫识理如此,何为而薄周、孔哉?

    【译文】

    稽康撰写《高士传》,取《庄子》与《楚辞》中各自引述的渔父的故事,合成一篇:将庄子寓言中的人物,屈原虚构的故事,看成实录,这已经是很荒谬的了,何况这两个渔夫,从时间匕说一前一后,从地域上说一南一北,而将他们合并成一人,岂不是让人不解吗?如果能这样的话,那么,苏代所讲的融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有关渔父的事不是也可以合在这同一传中吗?只取披发美服的渔父倾听游缎惟之林的孔子弹琴,与屈原见到的渔父鼓糙歌沧浪之水的事,更加显示稽康学问的浅薄。庄周撰写的著作,内容以寓言为主。然而,稽康作《高士传》时,多引述他书中虚构的寓言故事。另外,他在《高士传》中,将神中的混沌,列于第一位。如果将混沌当作实有其人,那么,象这种情况则太多了。譬如《庄子•秋水》中竞相夸耀的焰井之蛙与东海之鳖,相互比较本领的蚊与蛇、讥笑大鹏的笃鸡、对庄子不能给水而气愤的鳅鱼。如果让稽康来写《幽明录》与《齐谐记》,他不会说此类事是虚假的,而只会将它们当作真事来引述。见识如此的肤浅,为什么还要轻薄周公与孔子呢?

    【原文】

    杜元凯撰《列女记尸’,博采经籍前史,显录古老明言,而事有可疑,犹网而不载。斯岂非理存雅正,心嫉邪僻者乎?君子哉若人也卫长者哉若人也翔《李陵集》有《与苏武书》万了,问彩壮丽,音句流靡。观其文体,不类西汉人,殆后来所为,假称陵作也。迁史缺而不载,良有以焉。编于李传中,斯为缪矣。

    【译文】

    杜预撰写《列女记》,广泛地采集经史资料,引录以往的贤明语言,而对可疑的事情,则缺而不载,这难道不正表现出他坚持正确的原则而厌恶不正确的写作态度吗?他是一位地道的君子与长者啊!《李陵集》中收录了《与苏武书》,该文词语绮丽而有气概,音句流畅而委蛇,看它的文体风格,与西汉人所作的文章不同,大概是后来人写的,假说是李陵的作品。司马迁的《史记》没有载录此文,是确实的。将它编入《李陵集》中,无疑是荒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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