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  第四科

类别:史部 作者:刘知几(唐) 书名:史通

    【原文】

    古学不精者,其流有三: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二曰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志曰:庶征之恒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刘欲以为厘十六年,《左氏传》释六鹉退飞是也。案旧史称刘向学《谷梁》,欲学《左氏》。既祖习各异,而闻见不同,信矣。而周木斯拔,郑车债济,风之为害,被于《尚书》、《春秋》。向则略而不言,欲则知而不传。又详言众怪,历叙群妖。述雨瞥为灾,而不录赵毛生地;书异鸟相育,而不载宋雀生鹤。斯皆见小忘大,举轻略重。盖学有不同,识无通鉴故也。且当炎汉之代,厥异尤奇。若景帝承平,赤风如血,于公在职,亢阳为旱。在纪与传,各具其祥,在于志中,独无其说者,何哉?此所谓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也。

    【译文】

    《五行志》表现出作者对古代学术不精通,具体地说有三点:一是广引之前史书中的内容,但是同一类型的例子并没有都罗列出来。二是在采录《左传》上面的例子时,遗漏得相当多。三是多次列举以前的事例,却不交待出处。

    《五行志》说:关于大风的众多征象,刘向认为《春秋》中没有说到这些征象。而刘欲认为,嘻公十六年,《左传》中描写的六鹉退飞经过宋国都城的事,就是这方面的内容。按,旧的史书说刘向学的《谷梁传》,而刘欲学的是《左传》,既然所学经书的版本不同,自然所掌握的内容也就不同了,这倒是实际情况。然而,《尚书•金滕》中记载的大树被风拔地而起与《春秋》记载的郑伯所乘的车子被风吹入到济河里的事,前者刘向省略不讲,后者刘歌明明知道,都不加以解释。又《五行志》详细地列举了许多怪异反常的事,但是,叙述了汉代天汉年间天降白毛事,却不记录战国时赵国地上生毛预兆赵王杀大将李牧事乡写了汉成帝时天水有燕子生出小雀的事,却不记录春秋宋康王时小雀生出大鹤鸟而带来国破家亡的事。这些说明了作者拣取了历史上发生过的小事而丢掉了大事,重视了微不足道的事而忽略了影响国家存亡的事。这都是因为所学的书籍与别人不同,而不是学习了所有的书本,通观整个历史。就是汉代,所发生的怪异之事也非常奇特。像景帝承平年间有风红得像血一样;于定国的父亲在东海任狱史时,太守冤杀一孝顺婆婆的妇女,结果,郡中大旱三年。这两件事,分别详细地记载在《武帝纪》与《于定国传》中,然而在《五行志》中,却没有记载,这是什么原因啊?这就是所谓广引前史书中的内容,但是同一类型的例子并没有都罗列出来。

    【原文】

    《左传》云:宋人逐楔狗,华臣出奔陈。又云:宋公子地有白马,景公夺而朱其尾鬓。地弟辰以萧叛。班志书此二事,以为犬马之祸。此二事是班生自释,非引诸儒所言。按《左氏》所载,斯流实繁。如季氏之逆也,由斗鸡而傅芥;卫侯之败也,因养鹤以乘轩。曹亡首于获雁,郑拭萌于解尾。郑至夺采而家灭,华元杀羊而卒奔。此亦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独舍而不论。唯征犬马而已。此所谓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也。

    【译文】

    《左传》说:宋国人追逐痪狗,痪狗跑到华臣氏府内,华臣心里有鬼,由被追逐的狗触动心思,逃亡到了陈国。又说:宋国公子地有四匹白马,宋景公将马强取后,用红色的染料将马尾巴染成红色,送给了司马桓魅。景公母亲的弟弟辰与公子地因为此事占据萧地而造反。班固《汉书•五行志》写这两件事时,认为这都是狗与马引出的大祸。(华臣逃往陈国与辰、公子地造反这两年事是班固自己作的解释,不是引述其他儒士的话。)按,《左传》所记载的这类事,有很多很多。如鲁昭公二十五年的季氏叛乱,是由季氏将芥草子敷在所斗鸡的鸡毛上的事引起的;卫国被灭亡,是因为卫鼓公养了许多鹤,并让鹤乘着大车。曹国被宋国吞没,祸殃起始于卑鄙的小人公孙疆献了一只白雁给曹伯;郑国的子公与子家杀死郑灵公,事情发端于厨师剖解楚国人献来的一只尾。而郑至则因争夺被别人抢去的猪而遭受了灭家之祸,宋国的华元在郑宋大战前杀羊款待勇士,却没有给替他驾车的羊斟吃羊肉。战斗时,羊斟故意将战车驶入郑军阵地。华元逃回来后,羊斟逃亡到了鲁国。因此说,华元的事情是由羊引起来的。这些清清楚楚的由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了国君大夫灾难的事例,为什么舍弃而不加论述,只取狗和马的事例呢?这就是所谓采录了《左传》中的事例,但同类型的事例漏掉得太多。

    【原文】

    按《太史公书》自《春秋》已前,所有国家灾告,贤哲占候,皆出于《左氏》、《国语》者也。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厉,下至鲁之定、哀。而不云《国语》,唯称史记,岂非忘本询末,逐近弃远者乎?此所谓屡举旧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种。但其失既众,不可掸论。故每目之中,或时举一事。庶触类而长,他皆可知。又按斯志之作也,本欲明吉凶,释休咎,惩恶劝善,以诫将来。至如《春秋》已还,汉代而往,其间日食地震,石损山崩,雨雹雨鱼,大旱大水,犬永为祸,桃李冬花,多直叙其灾,而不言其应。载春秋时日食三十六,而二不言其应。汉时日食五十三,而四十不言其应。又惠帝二年、武帝征和二年、宣帝本始四年、元帝永光三年、绥和二年,皆地震,陨石凡十一。总不言其应。又皇后二年,武都山崩,成帝和平二年,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成帝鸿嘉四年,雨鱼于信都,孝景之时,大早者二。昭、成二代大雨水三。河平元年,长安有如人状被甲兵弩,系之皆狗也。又鸿嘉中,狗与泵交。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花,枣实,皆不言其应。此乃鲁史之《春秋》,《汉书》之帝纪耳,何用复编之于此志哉?

    昔班叔皮云:司马迁叙相如则举其郡县,著其字。萧、曹、陈平之属,仲舒并时之人,不记其字,或县而不郡,盖有所未暇也。若孟坚此志,错缪殊多,岂亦刊削未周者邪?不然,何脱略之甚也。

    亦有穿凿成文,强生异义。如城之为惑。糜之为迷,陨五石者齐五子之征,崩七山者,汉七国之象,叔服会葬,哪伯来奔,亢阳所以成妖,郑易许田,鲁谋莱国,食苗所以为祸。诸如此比,其类弘多。徒有解释,无足观采。知音君子,幸为祥焉。

    【译文】

    《史记》所记载的关于春秋以前的天下的灾难,和贤士哲人对灾异现象所兆示吉凶的分析,都取自于《左传》与《国语》两书,然而,班固《汉书•五行志》所引录的灾异现象,上自周幽王、厉王,下至鲁定公、哀公,只是从《史记》中转录而来,这样做,岂不是忘本取末,舍远求近吗?这就是所谓多次举出以前的事例,却不知道它们的出处在哪里。

    《五行志》按内容的类型,将所述事情划分为二十种。但每一种中,都有许多错误,不可能全部一一指出来。所以,只在每种之中,举出一个错误,由此来看全部的错误情况。

    《五行志》的写作本意,在于分析吉凶的预兆,解释国家所遇灾难和政通人和的原因,目的是为了惩恶劝善,为后来人提供借鉴。如春秋到汉代,其间日蚀、地震、星石陨落、山陵崩塌、下冰雹、空中降下大鱼,天大早,发洪水,狗与猪引出祸殃,桃李冬天开花,等等。《五行志》描述了这些征兆现象,而没有全部说明这些征兆有无得到应验。(《五行志》转录了《春秋》中记述的三十六次日蚀现象,其中有两次没有说明应验情况?记录了汉代日蚀现象五十三次,而有四十次没有说明应验情况。又惠帝二年、武帝征和二年、宣帝本始四年、元帝永光三年、成帝绥和二年都发生了大地震与陨落星石,共有十一次,但是,《五行志》都没有谈到应验的情况。又高后二年,武都山崩塌,成帝河平二年,楚国下大冰雹,雹有斧头大,飞鸟都被砸死。成帝鸿嘉四年,在信都的地方,天上降下了大鱼。孝景帝的时候,发生了两次大旱灾;昭帝、成帝两代,下了三次大暴雨。河平元年长安有狗扮成人形,穿着甲,戴着盔,拿着弓弩,人们打击它们时,才发现是狗。又成帝鸿嘉年间,狗与猪交配。惠帝五年十月,桃李开花,并且结出果实。《五行志》都没有讲这些征兆的应验情况。)这些在左氏传的《春秋》与《汉书}}l勺帝王本纪中都有,何必又在《五行志》中重文编排出来呢?

    过去班彪说:司马迁叙述司马相如事时,将司马相如所在的郡名、县名都写了出来,然而,在写到萧何、曹参、陈平这一类人与写到和他同时的人董仲舒时,不写出他们的字,有的只写他们所出生的县名,而不写郡名。这说明司马迁写作((史记》时,没有从从容容地写作象班固的《五行志》,错误特别多,难道是因为雕板磨灭而使内容不全了吗?不然的话,为何有这么多的脱略啊。《五行志》许多地方在解释灾异现象时牵强附会,于理不可通者,强求其通。如采用刘向的说法,将“蛾”解释成“惑”,进而说是上天降生蛾是为了告诫庄公不要娶迷惑人的齐国淫女。又将“集”解释成“迷”,其兆象的意思同于“虫或”。对于宋国降下五颗陨石,则用刘欲之说,陨落预示齐桓公去世,五是五公子将谋反作乱,而在宋国落下,是说宋襄公将依靠诸侯的力量,平息五公子的叛乱。而七山崩塌的灾象,是七王叛乱最终失败的预兆扩文公元年,周天子派遣叔服来会合他国来宾行送葬之礼,十三年,哪伯来投奔,这些不合规矩的做法导致多次大旱灾。郑伯贪婪,用贫膺的邮地与许国交换肥沃的土地;鲁国与齐国合谋,以强凌弱,侵略莱国。这些违背天理的行为引来了虫害。诸如此类的内容,在《五行志》中真是不胜枚举。虽然有所谓关于吉凶原因的分析,但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地方。我希望和我持相同看法的君子,不妨再作些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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