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21、十年为一秩

类别:子部 作者:洪迈(南宋) 书名:容斋随笔

    21、十年为一秩

    白公诗云:“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又云:“年开第七秩,屈指几多人。”是时年六十二,元日诗也。又一篇云:“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注曰:“时俗谓七十以上为开第八秩。”盖以十年为一秩云。司马温公作《庆文潞公八十会致语》云:“岁历行开九帙新”,亦用此也。

    译文:

    白居易诗说:“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又说:“年开第七秩,屈指几多人。”这是六十二岁时,正月初一的诗。又一篇说:“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自注说:“时俗称七十以上为进八秩。”这是以十年为一秩的。司马光作《庆文潞公八十会致语》说:“岁历行开九秩新”,也是使用的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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