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父母/ 父/ 母 后母贤惠,后子也孝顺

类别:其他 作者:司马光(宋) 书名:家范

    【原文】魏芒慈母者,孟杨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与前妻之子齐衣服、饮食。进退、起居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子不爱母至甚矣,何为忧惧勤劳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人?且其父为其孤也,使妾而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妾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赦其子乎?”乃赦其子而复其家。自此之后,五子亲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礼义渐之,率导八子,咸为魏大夫卿士。

    【译述】魏时的芒慈母,是孟杨氏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她与芒卯生了三个孩子。芒卯的前妻留下五个孩子,他们都不爱戴后母。尽管芒慈母对他们五人非常好,但他们仍然不爱戴她。于是,芒慈母让自己的三个孩子不能与前妻的五子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食,即便是起居、进退也对前妻的五子给予特殊的照顾。可是前妻的孩子仍然不能与她慈爱相处。正在这时,前妻的一个孩子违犯了魏王的命令,要被处死。芒慈母为此忧愁悲哀,消瘦了许多。她一天到晚奔波,想办法拯救这个孩子。有人对芒慈母说:“儿子不爱他的母亲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你为什么还这样为他忧愁勤劳呢?”芒慈母说:“假如是我的亲生子的话,他即使不爱我,我也肯定会救他与危难之中。单单对非亲生子不能这样,那与不懂礼数的一般人有什么区别呢?况且他们的父亲因为他们失去了母亲,才把他们托付给我。继母就是母亲,做为人的母亲却不能爱自己的孩子,这能算得上是慈爱之举吗?亲自己的亲生子,而偏废前妻的孩子,这能算是义举吗?既失了慈又不讲义,还怎么立身于世上呢?尽管他们不喜爱我,而我又怎么能不顾道义呢?”于是,她为前妻子诉讼辩罪。魏安厘王听说了这件事后,赞叹芒慈母的德行义举,并说:“后母有这样的高义,怎么能不赦免她的孩子呢?”于是赦免了芒慈母的孩子,恢复他们完整的家庭。从此之后,这五个孩子都非常亲善孝顺后母,芒慈母即以礼义来教育引导他们。在芒慈母的训导下,芒慈母家的八个孩子都成了魏国的大夫卿士。

    【原文】汉安众令汉中程文矩妻李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毁日积。而穆姜慈爱温仁,抚字益隆,衣食资供,皆兼倍所生。或谓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远之?”对曰:“吾方以义相导,使其自迁善也。”及前妻长子兴疾困笃,母恻隐,亲自为调药膳,恩情笃密。兴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爱,吾兄弟不识恩养,禽兽其心。虽母道益隆,我曹过恶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诣南郑狱,陈母之德,状己之过,乞就刑辟。县言之于郡。郡守表异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许以修革。自后训导愈明,并为良士。今之人,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为人继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闻此四母之风,亦可以少愧矣?

    【译述】汉代安众令汉中程文矩的妻子李穆姜,有两个儿子,而丈夫前妻的四个儿子认为李穆姜不是生身母亲,便越来越憎恶她。可是穆姜慈爱温和,抚养他们更加尽心尽力,给他们分配衣食的时候,总是比给她的亲生儿子多。有人劝她说:“这四个孩子这么不孝顺,你为何不迁居别处远离他们呢?”穆姜说:“我正以仁义道德诱导他们,让他们自己弃恶向善。”后来,丈夫前妻的长子兴疾得了重病,境况十分困顿,穆姜很同情他,亲自为他熬药调膳,恩情甚深。这样过了很久,兴疾康复之后,他叫来三个弟弟,对他们说:“继母慈祥仁爱,出自天性。我们兄弟不懂得她的恩养之情,心如禽兽,继母的仁爱日渐加深,而我们的罪过也更加深重了!”于是他带着三个弟弟来到南郑监狱,陈述继母的优良品德,供述自己的罪过,请求官府治罪。县令将这件事禀报郡守,郡守没有治他们的罪,还表彰他们的后母,免除他们的徭役,令他们兄弟回家,允许他们改过自新。此后穆姜训导儿子愈加严明,这兄弟几个后来都成了为人们所称道的良士。现在那些做为人的嫡母,却不善待非亲生子;作为人的继母而不善待前妻之子的,听了以上四位母亲的事迹,难道一点惭愧都没有吗?

    【原文】鲁师春姜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问其故。以轻侮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为首。今尔骄溢不逊以见逐,曾不悔前过。吾告汝数矣,而不吾用。尔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复嫁之。女奉守节义,终知为人妇之道。令之为母者,女未嫁,不能诲也。既嫁,为之援,使挟己以凌其婿家。及见弃逐,则与婿家斗讼。终不自责其女之不令也。如师春姜者,岂非贤母乎?

    【译述】鲁师春姜嫁出去自己的女儿,三次送到婆家,三次都被赶回了娘家。春姜询问婆家这是为什么,婆家的人回答说:“你的女儿经常轻慢、侮辱婆家的人。”于是春姜把女儿叫来,一边鞭打,一边教训说:“作为人妇最大的美德就是要顺从,而且首先要忠贞诚实,现在你因为傲慢无礼被驱逐回家,几次都不能悔过。我已经和你讲过好几次了,你却不能听我的话。既然这样,你就不是我女儿了。”鞭打女儿上百下,并留女儿在家住了三年。三年后再次出嫁,女儿恪守礼义,终于知道为人妇的道理了。现在的做母亲的却往往做不到这些,女儿在未出嫁之前就不能教诲;既出嫁之后,又做女儿的后台,让女儿依仗娘家的势力去欺凌女婿家。等到女儿被婆家驱逐回娘家,则又兴师动众,与人家打斗或公堂争讼。就是不去责怪自己的女儿不守妇道。这样对比起来,师春姜难道不能被称为贤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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