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女/孙/伯叔父/侄 女子也应学诗书

类别:其他 作者:司马光(宋) 书名:家范

    【原文】《礼》: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 藻,所以成妇顺也。

    【译述】《礼记》说:女子十岁不出闺门,学习妇道:向女师学习柔顺,听从长者的教诲,学习织麻纺绳纺纱织布,学习女红、缝纫。观察学习祭祀之礼,学习祭祀中献酒摆设祭器等各种礼数。女子十五岁举行插簪之礼,已进入成人。二十岁出嫁。古时候,女子出嫁前三个月,如果祖庙未毁,就在公宫接受教育;祖庙毁掉之后,就在宗室接受教育。主要学习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等,学成之后再用鱼祭祀,用 藻芼,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符合妇德的的女子。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训其男,检其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志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教哉。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斋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学则不知礼义。不知礼义,则善恶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识也。于是乎有身为暴乱而不自知其非也,祸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则为人,皆不可以不学,岂男女之有异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读《孝经》、《论语》及《诗》、《礼》,略通大义。其女功,则不过桑麻织绩、制衣裳、为酒食而已。至于刺绣华巧,管弦歌诗,皆非女子所宜习也。古之贤女无不好学,左图右史,以自儆戒。

    【译述】曹大家的《女戒》说:如今的君子只知道教育他们的儿子,让儿子读书学习,却不知道对于女子来说,丈夫不能不侍奉,礼义也不能丢弃。只教育儿子却不教育女儿,不也忽视了男女之间的礼义教育吗?《礼记》说:八岁开始教孩子读书,十五岁就要立志学习。但不能以此作为女子的教育方法,所谓有妇德,不必才华绝代;妇人应有的言谈应对,也不必辩口利辞;妇容,不必化妆得多么美丽;妇功,也不必工巧过人。清闲、贞静、守节、整齐,举止知廉耻,动静有章法,这就是妇德。说话懂得挑选词句,不说坏话,适时而言,不让他人讨厌自己,这就是妇言的修养。洗刷衣物尘垢,做到服饰整洁,按时沐浴,干净卫生,这就是妇容。专心于纺织,不随便嬉笑戏闹,制备酒食佳肴,招待宾客,这就是妇功。以上四者,是女子最大的妇德,不能没有。这些做起来非常容易,关键是要时时铭记在心。做为一个人,不学习就不知道礼义法则;不知道礼义法则,就不能辨别善恶是非。于是自己违法作乱却不知道自己的错误,祸辱临身却不知道其危险。这样看来,为人都不能不学习,怎么能因为男女的差别而不去学习呢?因此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读《孝经》、《论语》以及《诗经》、《礼记》,最起码要略通其大意。至于女功,不过是桑麻织布、做衣裳、办酒食等等,至于刺绣华巧、管弦歌诗,都不适合女子学习。纵观古代的贤能女子没有不好学的,左图右史,广泛涉猎,以此来提高自身的修养。

    【原文】汉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习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务学,宁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言,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人号曰“诸生”。其余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学显当时,名垂后来者多矣。

    【译述】汉代和熹邓皇后,六岁就能读史书,十二岁通晓《诗经》、《论语》。 她的几个哥哥每次诵读经传的时候,她就虚心请教,她的志向爱好全在学习典籍,不喜欢过问居家生活等事。母亲经常责难她说:“你不学习女工,以备将来制作衣服,却去读书学习,难道要考博士吗?”邓皇后仍旧爱学习,于是她白天学习妇业,晚上就诵读经书,家里人称她为“诸生”。其他的像班婕妤、曹大家等人,以学问文章显扬当时,名垂后来的女子很多。

    【原文】汉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还葬。法,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母镜奁中,皆莫之知。遂与家室奉丧归,至海关。海关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奈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继母去置奁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状如何?”初对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吏将初劾之。继母意以为实,然怜之。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儿珠,妾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弃,且置镜奁中。迫奉丧,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强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丧者尽哭哀恸,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独取之。

    【译述】汉代珠崖令有个女儿名字叫初,十三岁。珠崖这个地方宝珠很多,初的继母将一些大的宝珠串起来,系在手臂上作妆饰。后来珠崖令去世,家里人要将他的灵柩运回家乡安葬。当时的法令规定,有携带珠宝进入关内的,判死刑。初的继母只好丢弃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初的弟弟年方九岁,因为喜爱就把那串珠子捡起来,放在了母亲的化妆盒里,谁也没有看见这一切。全家人扶柩来到海关,海关守吏检查的时候,从化妆盒里找出十枚珠子。守吏说:“啊!这正好触犯了法令,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家谁出来承担这个罪责接受惩罚呢?”初在旁边,她心想,恐怕是继母摘下来放在化妆盒里的,就说:“由我来承担。”守吏问:“你是怎么放进去的?”初回答说:“我父亲不幸去世,我继母将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来扔掉,我觉得很可惜,就捡起来放在了继母的化妆盒里,继母并不知道这件事。”于是守门的官吏就要给初记录犯罪事实。初的继母以为真是这么回事,然而,她有些怜悯初,就对那守门的官吏说:“请等一下,千万不要录我女儿的罪过,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她的珠子,我系在了臂上。因夫君去世,需归家安葬,我便将珠子解下来,但不忍心丢弃,就暂且放在了化妆盒里。后来由于办理丧事很急迫,就忘了这件事。所以我应当承担责任。”初还在坚持说:“确实是我捡起来放进去的。”继母又说:“你别再争执了,这失误确实是我造成的。”于是她流泪哭泣,不能自禁。初也说:“夫人是看见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可怜我,所以她才冒名顶替要救我,其实就是我亲身犯法,夫人确实不知道这件事。”她也哭起来,泪流满面。那些送丧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来,旁边的人没有不掉泪的。守门的官吏用笔记录,竟因哭泣而不能写一个字。守关的人流着泪,始终不忍心做出有罪的决定,便说:“这母子俩如此有情义,我宁愿来承担责任,也不忍心记录和上报她们的过失。而且,她们母子相互争执,怎么能知道谁是谁非呢?”于是便将那些珠子扔掉,把她们母子放走了。初和继母离去之后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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