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舅甥/舅姑/妇妾/乳母 妾之地位与奴婢同

类别:其他 作者:司马光(宋) 书名:家范

    【原文】《内则》:“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

    【译述】《内则》说:“即便是奴婢和妾,也要遵守礼法,饮食起居都要先礼让长辈和年纪大的人,自己排在后面。”

    【原文】妾事女君,犹臣事君也。尊卑殊绝,礼节宜明。是以“绿衣黄裳”,诗人所刺;慎夫人与窦后同席,袁盎引而却之;董宏请尊丁傅,师丹劾奏其罪。皆所以防微杜渐,抑祸乱之原也。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犹当贬抑退避,谨守其分,况敢挟其主父与子之势,陵慢其女君乎?

    【译述】妾侍奉嫡妻,和臣下侍奉君主是一个道理。她们的尊贵和卑下不同,礼节也要区别分明。所以“黄衣绿裳”是诗人所讽刺的;慎夫人与窦后同席而坐,袁盎就回避;董宏请尊丁傅,师丹就向皇上弹劾他的罪。这都是为了防微杜渐,不让祸乱在微小的地方开始萌生。即便有的嫡妻主母主动降低自己的身份,也应当谦虚退让,谨守自己的本分。更怎么能依仗主父和儿子的势力,欺凌和慢待正室呢?

    【原文】卫宗二顺者,卫宗室灵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秦灭卫君,乃封灵王世家,使奉其祀。灵王死,夫人无子而守寡,傅妾有子代后。傅妾事夫人,八年不衰,供养愈谨。夫人谓傅妾曰:“孺子养我甚谨,子奉祀而妾事我,我不愿也。且吾闻,主君之母不妾事人,今我无子,于礼斥绌之人也,而得留以尽节,是我幸也。今又烦孺子不改故节,我甚内惭!

    吾愿出居外,以时相见,我甚便之。”傅妾泣而对曰:“夫人欲使灵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终,是一不祥也;夫人无子而婢妾有子,是二不祥也;夫人欲居外,使婢妾居内,是三不祥也。妾闻忠臣事君,无时懈倦;孝子养亲,患无日也。妾岂敢以少贵之故,变妾之节哉?供养,固妾之职也,夫人又何勤乎?”夫人曰:“无子之人,而辱主君之母,虽子歇尔,众人谓我不知礼也。吾终愿居外而已。”傅妾退而谓其子曰:“吾闻君子处顺,奉上下之仪,修先古之礼,此顺道也。今夫人难我,将欲居外,使我处内,逆也。处逆而生,岂若守顺而死哉?”遂欲自杀。其子泣而守之,不听。夫人闻之,惧,遂许傅妾留,终年供养不衰。

    【译述】卫宗二顺是卫国宗室灵王的夫人和他的傅妾。秦国灭掉卫国国君后,封卫国宗室的灵王,让他继承卫君宗族的香火。灵王去世后,他的夫人守寡又没有儿子,但他的傅妾有儿子,为灵王传宗接代。傅妾侍奉夫人整整八年毫不懈怠,而且供养更加谨慎。夫人对傅妾说:“你赡养我非常恭谨,你为灵王延续了香火,还要以妾的身份来侍奉我,我不愿意这样。现在你的儿子是咱家的主君,我听说主君的母亲不能以妾的身份去侍奉人,我没有给灵王留下子嗣,按照礼法是应当被冷落废黜的人,然而还能够留在卫家,已经是我的幸运了。现在又得让你遵守过去的礼节,我的心里很感惭愧!我愿意到外边去另外居住,我们时间长了互相见个面,我觉得这样对我很便当。”傅妾听后哭着说:“夫人你莫非想让灵王家贪上三件不好的事情吗?灵王不幸早死,这是第一件不好的事;夫人没有子嗣而奴婢傅妾却有儿子,这是第二件不好的事;夫人想住在外边,反让奴婢傅妾住在家里,这是第三件不好的事。我听说忠臣侍奉君主没有懈怠和厌倦的时候;孝顺的子女供养父母亲,生怕父母亲早离开人世。我又怎么敢因为身份稍微有点变化就改变节操呢?供养夫人本来就是我的职责,夫人又哪里用得着多心呢?”夫人说:“我是个没有子嗣的人,而有辱主君的母亲,虽然你一片好意,愿意这样侍奉我,但世人还以为我不懂得礼呢。我还是决定要到外边去居住。”傅妾出来对他的儿子说:“我听说君子应当处顺,行为都要符合礼义,这就叫做顺。

    现在夫人给我出了一道难题,她要到外边去居住,让我住在家里,这是大逆不道。与其顶着大逆不道的罪名活着,还不如遵守礼法去死!”于是她想自杀。她的儿子哭泣着看守在她身边,并劝说她,可她不听。夫人听说后,很害怕,于是答应傅妾留下来。而傅妾还像以往那样,长年供养夫人,毫不懈怠。

    【原文】后唐庄宗不知礼,尊其所生为太后,而以嫡母为太妃。太妃不以愠,太后不敢自尊,二人相好,终始不衰,是亦近世所难。

    【译述】后唐的庄宗不懂得礼法,将他的生母尊为太后,而封嫡母为太妃。但是太妃并没有因此而怀恨,太后也不敢自尊自大。两个人自始自终和睦相处,这也是现在一件难能可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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