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 州长

类别:经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书名:周礼

    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丧,皆莅其事。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法如初。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

    [译文]    

    州长各掌管本州有关教育、治理、行政和禁令的法则。[周历]正月初一,各聚集本州的民众而宣读法令,用以考察州民的德行和道艺则而加以劝勉,用以纠正州民的过错而加以告诫。如果是在春秋二季祭祀州的社神的时候,就利用此时聚集州民而宣读法令,也这样对州民进行劝勉和告诫。

    春、秋二季依礼会聚州民,而在州序中举行乡射礼。凡州中的大祭祀、大丧,都亲临其事。如果国家征调民众参加征伐、田猎、巡狩、劳役的事,就率领本州的民众到小司徒那里,并掌管对于本州被征之民的戒令和赏罚。

    [夏历]年终,就总结本州执行政令的情况。[夏历]正月,像当初一样宣读法令。

    到三年大校比时,就对州里官吏进行一次总考核,以协助乡大夫决定对州里官吏的罢免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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