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官司寇第五 司约

类别:经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书名:周礼

    司约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之,治挚之约次之。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

    [译立]  

    司约掌各诸侯国以及民众间的契约券书。治理有关神约的事最重要,治理有关民约的事次一等,治理有关地约的事又次一等,治理有关功约的事又次一等,治理有关器约的事又次一等,治理有关挚约的事又次一等。凡重大的契约券书记载垂宗庙彝器上,小事的卖约券书用红色书写[在竹帛上]。如果有因契约而争讼的,就先行衅礼而后打开府库[查阅契约原件],违约的服墨刑。如果有大乱事件,就[会同]六卿打开府库所藏契约,违约的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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