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智部见大卷一 3、汉光武帝

类别:子部 作者:冯梦龙(明) 书名:智囊全集

    【原文】

    刘秀为大司马时,舍中儿犯法,军市令祭遵格杀之。秀怒,命取遵,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秀悦,乃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避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将也!”

    [冯述评]

    罚必则令行,令行则主尊,世祖所以能定四方之难也。

    【译文】

    汉光武帝刘秀(打败篡汉的王莽,即帝位,是为世祖)做大司马(管理军事的最高长官)的时候,有一回官府中的僮仆犯法,军市令(军中交易场所的主管)祭遵(颍川颍阳人,封颍阳侯,云台二十八将之一)下令杀了他,刘秀很生气,命令部下收押祭遵。当时,主簿(掌管官府文书帐簿的官员)陈副规劝道:“大人一向希望军中士兵行动整齐划一,纪律严明。现在祭遵依法办事,正是推广军令的表现啊!”

    刘秀听了很高兴,不但赦免祭遵,而且让他担任刺奸将军。又对所有的将士们说:“你们要多防备祭遵喔!我府中的僮仆犯法,尚且被他所杀,可见他一定是个公正无私的人。”

    [冯评译文]

    赏罚分明,军令才能够推行;军令畅行无阻,主上自然受到尊重。刘秀正因为如此才能平定四方的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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