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

类别:史部 作者:(南朝*宋)范晔 书名:后汉书

    原文:

    宗正 大司农 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

    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

    丞一人,比千石。

    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余属吏增减

    无常。

    右属宗正。本注曰:中兴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

    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

    取相给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国传漕谷。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贾,主练染,作采色。丞一人。

    导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导,择也。丞一人。

    右属大司农。本注曰: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又有廪牺

    令,六百石,掌祭祀牺牲雁鹜之属。及雒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

    余均输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丞

    一人,比千石。

    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

    主药。方丞主药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

    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守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兽。颇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

    兽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法驾出,

    则多识者一人参乘,余皆骑在乘舆车后。本有仆射一人,中兴转为祭酒,或置或

    否。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从入内

    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

    黄门侍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关通中外。及诸

    王朝见于殿上,引王就坐。

    小黄门,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

    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

    黄门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诸宦者。丞、从丞各一人。本

    注曰:宦者。从丞主出入从。

    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

    注曰:宦者。各主中宫别处。

    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冗从。居则宿卫,

    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

    中黄门,比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比三百石。掌给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左右丞、暴室丞

    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后、贵人有罪,

    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补浣之属。丞、织

    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诸小祠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丞、永安丞

    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宫东北别小宫名,有园观。苑中丞、

    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离官。果丞主果

    园。鸿池,池名,在雒阳东二十里。南园在雒水南。濯龙监、直里监各一人,四

    百石。本注曰:濯龙亦园名,近北宫。直里亦园名也,在雒阳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丞一人。

    内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中布张诸亵物。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丞一人。

    尚方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

    帝用士人,复故。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

    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众事。

    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署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

    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

    国夷狄事。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

    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录文书期会。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右

    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

    主作文书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书。后增剧曹三人,

    合二十一人。

    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凡遣使掌授节。尚

    符玺郎中四人。本注曰: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节令史,二

    百石。本注曰:掌书。

    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旧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

    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后又属少府。治书侍御史

    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

    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

    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书。

    右属少府。本注曰:职属少府者,自太医、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御史,皆

    以文属焉。承秦,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属少府。世祖改属司农,考工转

    属太仆,都水属郡国。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别主上林苑有离官燕

    休之处,世祖省之,并其职于少府。每立秋貙刘之日,辄暂置水衡都尉,事讫乃

    罢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汤官、织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监,胞人长

    丞,宦者、昆台、佽飞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属官令、长、丞、尉二十余人。

    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

    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或省,故录本官。

    译文:

    宗正,九卿之一,一名,官秩中二干石。

    掌管登录各王各诸侯国嫡庶谱系,及各宗室亲属之间的远近关系,以及各郡国每年随着计簿报上的宗室名册。

    宗室中若有犯法其罪在剃发之刑以上者,先上报宗正,宗正奏闻皇帝,方可宣判执行。

    下设丞一名,官秩等同千石。

    各公主,每公主设冢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下设丞一名,官秩三百石。

    其它属吏增减没有常规。

    以上隶属宗正。

    束汉以后裁撤都司空令及丞。

    大司农,九卿之一,一名,官秩中二干石。

    掌管钱壳金帛及各类货币。

    各郡国每季度上报各月初一日现存钱谷的账簿,尚未缴齐的赋税,则另立账簿以区别。

    边郡各官请求调度钱谷者,都予以调济,取多补少,互相补足。

    下设丞一名,官秩等同千石。

    部丞一名,官秩六百石。

    部丞主管国库。

    太仓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负责接纳各郡国漕运到京城的粮谷。

    下设丞一名。

    平准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负责平抑物价,主管漂染丝帛,成彩色。

    下设丞一名。

    导官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主管舂制御米,以及制作干粮。

    导,即选择。

    下设丞一名。

    以上隶属大司农。

    各郡国的盐官、铁官原隶属大司农,束汉以后都归属各郡县。

    又有麋牺令,官秩六百石,掌管祭祀所用的牲畜鹅鸭之类。

    以及雒阳集市长、荣阳敖仓官员,束汉以后都归属河南尹。

    其余均输等官全部裁撤。

    少府,九卿之一,一,官秩中二千石。

    掌管宫中使用的各种物品,如服饰珍宝美味佳肴之类。

    下设丞一名,官秩等同干石。

    太医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各医师。

    下设药丞、方丞各一名。

    药丞主管药。

    方丞主管药方。

    太官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御用饮食。

    下设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名。

    左丞主管饮食。

    甘丞主管用膳器具。

    汤官丞主管酒类。

    果丞主管果品。

    守宫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御用纸笔墨,以及尚书所用各物与封泥。

    下设丞一名。

    上林苑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主管苑中禽兽。

    苑中有不少居民,亦由令掌管。

    捕获禽兽则送缴太官令。

    下设丞、尉各一名。

    侍中,官秩等同二千石。

    无定员。

    负责随侍皇帝左右,辅佐导引各事,并备咨询垂问。

    皇帝乘法驾出行,则选学识广博者一名陪乘,其它侍中全部骑马在乘舆后随行。

    原设仆射一名,束漠以后改称祭酒,时设时裁不定。

    中常侍,官秩干石。

    由宦者担任,无定员。

    其后增加官秩等同二千石。

    负责随侍皇帝左右,出入内官,辅佐导引内官中备事,并备咨询垂问。

    给事黄门侍郎,官秩六百石。

    无定员。

    负责随侍皇帝左右,供职官中,联络宫庭内外。

    诸王在宫殿朝见皇帝时,负责引导各王就座。

    小黄门,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无定员。

    负责随侍皇帝左右,接受尚书奏事。

    皇帝在内宫时,联络宫内外,以及皇后所居中官以下各事。

    各公主以及各王太妃等有疾苦,则派小黄门问候。

    黄门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

    主管省中各宦者。

    下设丞、从丞各一名。

    由宦者担任。

    从丞主管出入随行。

    黄门署长、昼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名。

    丙署长七名。

    官秩都是四百石,黄色绶带。

    由宦者担任。

    分别主管中宫宫室。

    中黄门冗从仆射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

    主管中黄门冗从。

    皇帝在富中则轮值护卫,守护宫门;出行则骑马随行,护卫乘舆两侧。

    中黄门,官秩等同百石。

    由宦者担任,无定员。

    其后增加官秩等同三百石。

    负责在官中供职。

    掖庭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

    掌管后宫贵人、采女等事宜。

    下设左右丞、暴室丞各一名。

    由宦者担任。

    暴室丞主管官中妇女有疾病者,在此室中医治;皇后、贵人犯罪,亦关押在此。

    永巷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

    督责官婢侍奉驱使。

    下设丞一名。

    由宦者担任。

    御府令一人,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

    督责官婢制作后宫衣裳服饰及缝补浣洗等事。

    下设丞、织室丞各一名。

    由宦者担任。

    祠祀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主管官中各种小祭祀。

    下设丞一名。

    由宦者担任。

    钩盾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担任。

    掌管附近各池塘园林等游览之所。

    下设丞、永安丞各一名,官秩三百石。

    由宦者担任。

    永安宫,是北宫东北一处独立的小宫殿名,周围有园林台榭。

    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名,官秩二百石。

    苑中丞主管苑囿中的离官。

    果丞主管果园。

    鸿池,是池塘名,位于雒阳以束二十里。

    南园枉雒水以南。

    濯龙监、直里监各一名,官秩四百石。

    濯龙也是园林名,在北官附近。

    直里也是园林名,位于雒阳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宫中币帛金银等财物。

    下设丞一名。

    内者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宫中陈设各类洗沐用具。

    下设左右丞各一名。

    尚方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贡献手工制作的御用刀剑等玩好之物。

    下设丞一名。

    尚书令一名,官秩千石。

    沿袭秦官制而设。

    武帝以宦者充任,改称中书谒者令。

    成帝重新任用士人,恢复旧称。

    掌管选用官吏以及陈奏并下达尚书各曹文书等事。

    尚书仆射一名,官秩六百石。

    代理尚书台事务,尚书令不在时则陈奏并下达各事。

    尚书六名,官秩六百石。

    成帝初年设置尚书四名,分焉四曹:常侍曹尚书主管公卿事务;二千石曹尚书主管各郡国守相事务;民曹尚书主管官吏百姓上书事宜;客曹尚书主管外国夷狄事务。

    光武帝遵循旧制,其后分二千石曹为二曹,又将客曹分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共六曹。

    下设左右丞各一名,官秩四百石。

    掌管记录文书期限等事。

    左丞主管官吏百姓奏章以及骏伯史。

    右丞代理印绶,以及纸笔墨等财用库藏。

    侍郎三十六名,官秩四百石。

    每曹六名,负责起草文书。

    令史十八名,官秩二百石。

    每曹三名,负责抄写。

    其后增加剧曹三名,合计二十一名。

    符节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任符节台统领,主管符节事务。

    派遣使者时负责授予符节。

    下设尚符玺郎中四名。

    原二名在宫中,主管皇帝之玺以及虎符、竹符的一半。

    符节令史,官秩二百石。

    负责刻写符节。

    御史中丞一名,官秩千石。

    即御史大夫的属丞。

    旧日别监御史设在官殿中,秘密举发违法之事。

    待到御史大夫改称司空,而御史中丞分出留在宫中,成为御史台的统领,其后又改属少府。

    下设治书侍御史二名,官秩六百石。

    选用通晓法律着担任。

    凡各地上报有疑难的案件,负责根据法律判以应得之罪。

    侍御史十五名,官秩六百石。

    负责监察举发违法之事,接受公卿百官奏事,有过失则列举罪遇进行弹劾。

    凡郊庙祭祀,盛大朝会、封王拜爵典礼,则侍御史二名负责监察威仪,有过失则检举弹劾。

    兰台令史,官秩六百石。

    掌管奏疏及印工文书。

    以上隶属少府。

    以职事隶属少府的,自太医令至上林苑令共四官。

    从侍中开始至御史中丞,全部是以文事归属少府。

    汉朝继承秦朝制度,凡山林湖泽陂塘池沼的税收,称为禁钱,由少府掌管。

    光武帝将此税收改归大司农掌管,考工令改属太仆,都水官则下属各郡国。

    孝武帝开始设置水衡都尉,官秩等同二千石,分别主管上林苑中设置的离官等皇帝休息之处,光武帝裁撤水衡官,将其职务并入少府。

    每年立秋祭兽出猎之日,即临时设置水衡都尉,事后罢任。

    少府原设六丞,裁撤五丞。

    又裁去汤官令、织室令,仅设置汤官丞、织室丞。

    又裁撤上林十池监,胞人长丞,宦者令、昆台令、做飞令等三令及二十一丞。

    又裁去水衡属官如令、长、丞、尉等二十余名。

    章帝、和帝以后,宦官逐渐增多,增加尝药令、太官令、御者令、钩盾令、尚方令、考工令、别作监,官秩都是六百石,由宦者充任,其后改为兼任或隶属他官,有时别裁撤,所以祇记载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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