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周某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景城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癈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译文】

    景城西郊有几座荒坟,几乎与地面一样平了。小时路过这,仆人施祥指着荒坟对我说:“这儿埋的是周某的子孙,因为他做了一件善事,延嗣了三代子孙。”那是在明代崇祯末年,河南、山东连遭旱灾、虫灾,最后连树皮草根也吃光了,于是发生了人吃人的事,官吏也不能禁止。妇女小孩被绑到市场去卖,这叫做菜人。屠户买去,像宰杀猪羊一样。周某的祖先去东昌做生意回来,在这酒店吃饭。屠夫说:“客官,肉没了,请稍等。”一会儿,只见他拉了两个女子进了厨房,招呼道:“客人久等了,赶快先砍个蹄膀来。”周某的祖上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只听一声长长的惨叫,一个女子的右臂已落地,疼得在地上打滚。另一个吓得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她们看到周,就一起哀叫,一个求快点死,一个求救命。周动了恻隐之心,就出钱把她们赎了出来。一个已经没有生存的希望,只好马上当胸把她刺死;另一个带回去,自己又没儿子,于是收他为妾。这个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右臂有一条红线,从胳肢窝绕过肩胛,活脱脱是那个断臂女。从此周氏传了三代香火。人们都说,周某的祖上命中注定本来不会有儿子,却因为做了件大善事而传了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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