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土神之灵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杜生村,距余家十八里,有贪富室之贿,鬻其养媳为妾者,其媳虽未成婚,然与夫聚已数年,义不再适。度事不可止,乃密约同逃。翁姑觉而追之,二人夜抵余村土神祠,无可栖止,相抱泣。忽祠内语曰:追者且至,可匿神案下。俄庙祝踉跄醉归,横卧门外。翁姑追至,问踪迹,庙祝呓语应曰:是小男女二人耶?年约若干,衣履若何,向某路去矣。翁姑急循所指路往,二人因得免。乞食至媳之父母家,父母欲讼官,乃得不鬻。尔时祠中无一人。庙祝曰:吾初不知是事,亦不记作是语,盖皆土神之灵也。

    【译文】

    杜生村,距离我家十八里。那村里有个贪图富家财物的人,打算卖掉他家的童养媳给人做妾。那童养媳虽然没有成婚,但是同丈夫相聚已经数年,论理不当再嫁。估计事情不可能阻止,于是秘密约定一起逃走。公婆发觉,随后追赶。两人夜里到达我村的土神祠,无处可以歇宿,相抱而哭泣。忽然祠内说话道:“追赶的人将要到来,可以藏在神桌下面。”一会儿管香火的庙祝踉踉跄跄地酒醉而归,横躺在门外。公婆追到问起踪迹,庙祝说着梦话答应道:“是年少的男女二人吗?年纪约多少,衣服鞋子又怎样,向某一条路上去了。”公婆急忙按照他所指的路前去。两人因而得以避免被发现,一路要饭到了童养媳的父母家。父母要告到官府,于是才不至于被卖掉。当时祠中没有一人,庙祝说:“我起初不知道这件事,也不记得说过这样的话。”大概都是土神的灵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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