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鬼神颠倒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先姚安公有仆,貌谨厚而最有心计。一日,乘主人急需,饰词邀勒,得赢数十金。其妇亦悻悻自好,若不可犯,而阴有外遇,久欲与所欢逃,苦无资斧,既得此金,即盗之同遁。越十余日捕获,夫妇之奸乃并败。余兄弟甚快之。姚安公曰:此事何巧相牵引,一至于斯!殆有鬼神颠倒其间也。夫鬼神之颠倒,岂徒博人一快哉?凡以示戒云尔。故遇此种事,当生警惕心,不可生欢喜心。甲与乙为友,甲居下口,乙居泊镇,相距三十里。乙妻以事过甲家,甲醉以酒而留之宿。乙心知之,不能言也,反致谢焉;甲妻渡河覆舟,随急流至乙门前,为人所拯,乙识而扶归,亦醉以酒而留之宿。甲心知之不能言也,亦反致谢焉。其邻媪阴知之,合掌诵佛曰:有是哉,吾知惧矣。其子方佐人诬讼,急自往呼之归,汝曹如此媪可也。

    【译文】

    先父姚安公有个仆人,外表厚道呆板,实际最有心计。一日,他趁主人要求他帮忙之机,夸大其词巧言勒索了十多两银子。他的妻子外表上看是个贞妇,男人不敢靠近,暗地里却养野汉子。早有与野老公私奔的想法,苦于没有路费。现在两人偷走了这十两银子逃走了。十多天后,两人被抓获,事情败露了。我们兄弟深感快意,姚安公说:“两事互相牵连,怎么这么巧?可能有鬼神在其中策划。鬼神介入,难道就是博人欢心么?不是,这是向人示警。所以遇到这种事“应生戒心”不应只生欢心。甲和乙是朋友,甲住下口,乙住泊镇,相距三十里。乙的妻子有事到甲家,甲把她灌醉奸污了她。乙有苦说不出,反而向甲表示谢意,认为甲留她老婆住了一晚,免了住宿费。甲的妻子渡河翻了船,急流冲到乙的门前,被人救上,乙认出是甲妻,扶回家,也留宿灌醉奸污了她。甲心里知道也说不出口,反表谢意。邻居老太太暗中知道了这件事,便合掌念经:‘有这种事啊,太可怕了。’她的儿子正帮人提供伪证打官司,她便亲自把儿子叫了回来。你们能做到老太太这一步,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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