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滦阳消夏录四 捐金拒色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献县史某,佚其名。为人不拘小节,而落落有直气,视龌龊者蔑如也。偶从博场归,见村民夫妇子母相抱泣。其邻人曰:为欠豪家债,鬻妇以偿,夫妇故相得,子又未离乳,当弃之去,故悲耳。史问所欠几何,曰:三十金;所鬻几何,曰:五十金与人为妾;问可赎乎?曰:券甫成金尚未付,何不可赎。即出博场所得七十金授之,曰:三十金偿债,四十金持以谋生,勿再鬻也。夫妇德史甚,烹鸡留饮,酒酣,夫抱儿出,以目示妇,意令荐枕以报。妇颔之。语稍狎,史正色曰:史某半世为盗,半世为捕役,杀人曾不眨眼。若危急中污人妇女,则实不能为。饮啖讫,掉臂径去,不更一言。半月后所居村夜火,时秋获方毕,家家屋上屋下柴草皆满,茅檐秫篱,斯须四面皆烈焰,度不能出,与妻子瞑坐待死。恍惚闻屋上遥呼曰:东岳有急牒,史某一家并除名。攖`然有声,后壁半圯。乃左挈妻右抱子,一跃而出,若有翼之者。火熄后计一村之中,癎死者九。邻里皆合掌曰:昨尚窃笑汝痴,不意七十金乃赎三命。余谓此事佑于司命,捐金之功十之四,拒色之功十之六。

    【译文】

    献县史某不知叫什么,他为人不拘小节而且豁达正直,对小人小事不屑一顾。有一次他从赌场回来,看见一村民夫妻孩子相抱大哭。村民的邻居说:“因为他欠了豪强的债,所以卖了妻子偿还。他们夫妻平时关系很好,孩子又没有断奶,就这么扔下走了,所以很伤心。”史某问欠了多少债,邻居说三十两银子,史某又问妻子卖了多少钱,邻居说卖了五十两银子给人做妾,史某问可以赎回么,邻居说:“卖身契刚写好,钱还未付,怎么不能赎?”史某当即拿出刚从赌场赢的七十两银子交给村民,说:“三十两给他还债,四十两用来谋生,不要再卖妻子了。”村民夫妇感激不尽,杀鸡留他喝酒,酒至三巡,村民抱了孩子出去,并向妻子使眼色,暗示她陪史某睡觉作为报答。妻子点头,随即浪语满口,很不正经。史某严肃地说:“史某当了半辈子强盗,半辈子捕吏,可能杀过人不曾眨眼。要说趁人之危,奸污人家妇女,我史某绝不干!”史某吃喝完毕,大步而去,一言不发。半月之后,史某村子夜里失火。当时刚刚秋收完,家家屋前屋后都堆满了柴草,茅草的屋檐,高粱杆的篱笆,转眼间四面烈火,火光冲天。史某心想出不了屋了,只有与妻子儿女呆坐等死。恍惚间听见屋上远远地喊道:“东岳神有火急文书到,史某一家除名免死。”接着一声轰响,后墙倒塌了一半。史某左手拉着妻子,右手抱着儿子,一跃而出,好象有人在身后推他出来。火灭后,全村人共烧死九人。邻里都合掌祝福他说:“昨天还笑你傻,不想!七十两银子买了三条人命。“我认为史某得到司命神的保佑,其中赠金之功占十分之四,拒绝女色之功十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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