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滦阳消夏录四 祈梦断案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再从伯灿臣公言:曩有县令,遇杀人狱不能决,蔓延日众。乃祈梦城隍祠。梦神引一鬼,首戴磁盎,盎中种竹十余竿,青翠可爱。觉而检案中有姓祝者,祝竹音同,意必是也。穷治亦无迹;又检案中有名节者,私念曰竹有节必是也,穷治亦无迹。然二人者九死一生矣。计无复之,乃以疑狱上请别缉杀人者,卒亦不得。夫疑狱,虚心研鞫,或可得真情。祷神祈梦之说,不过慑伏愚民,绐之吐实耳。若以梦寐之恍惚,加以射覆之揣测,据为信谳,鲜不谬矣。古来祈梦断狱之事,余谓皆事后之附会也。

    【译文】

    远房伯父灿臣公说:从前有个县令,遇到一个杀人案件不能判决,拖延下来,牵连的人越来越多。于是他到城隍庙向神求祷梦示。他梦见神带来一个鬼,鬼戴着一个小口大肚的磁罐,罐里种着十多根竹子,青翠可爱。醒后他查到案子里有姓祝的人,祝竹同音,认为凶手必是他。但用尽酷刑审讯,也没审出证据来。又查到案子里有姓节的人,他暗中寻思:竹有节,凶手必是他。于是又用尽酷刑,也没审出个究竟来。而这两个人都被审得九死一生,好歹算活了下来。没有办法,便作为疑案报到上面,请求另外追捕凶手。最后也没有捉到凶手。疑难案子,如虚心研究审讯,兴许能得到真情。请神梦示的说话,不过是吓唬愚民,骗他们吐露实情而已。若将梦中恍惚的情景,加以射覆式的猜测,作为定案的依据,则没有不错的。自古以来求梦断案的事,我认为都是事后的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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