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畏战

类别:子部 作者:明·刘基 书名:刘伯温兵法

    【原文】

    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军中之士,人人皆惧,不可诛戮;须假之以颜色,示以不畏,说以利害,喻以不死,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大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

    《南史》陈武帝①讨王僧辩,先召文章与谋。时僧辩婿杜龛据吴兴,兵甚众。武帝密令文章速还长安,立栅备之。龛遣将杜泰乘虚掩至。将士相视失色,帝言笑自若。部分益明,于是众心乃定。

    【注释】

    ①陈武帝:即陈霸先。南朝陈的建立者。557~559 年在位。初为小吏,后随梁宗室新喻侯萧映至广州,因镇压农民起义有功,官至江西督护,高要太守。在平定侯景之乱中,其功居多,拜司空、杨州刺史,梁元帝为西魏俘杀后,他与王僧辩在建康拥立萧方智。天成元年(555 年),僧辩在北齐利诱下废方智,立萧渊明,激起南方人民的反抗。他乘机击灭僧辩,复立方智。

    同年打退北齐的进攻,独搅朝权。太平二年(557 年)代梁称帝,国号陈,年号永定,都建康(江苏南京)。

    【译文】

    凡与敌交战,如果军队中有畏怯的人,听到鼓声不前进,没有听到锣声就后退,必须选择一部分将其杀掉,以惩戒其余的人。如果官兵人人都惧怕,就不能妄加诛杀;必须依靠严厉的命令,使他们不惧怕;对他们说明利害关系,使他们明白不死的道理。这样,大家的心自然就会安定下来。兵法说:用杀戮禁止畏怯;如果是士卒都有畏怯的情绪,就不能用杀戮来惩戒了,必须用严厉的命令,告诉他们如何才能生还的道理。

    《南史》载:陈武帝讨伐王僧辩时,首先召文章商议。当时王僧辩女婿杜龛据守吴兴,部队人数很多。陈武帝秘密命令文章急速返回长安,设立铁栅栏防备。杜龛派遣部将杜泰乘虚来袭,陈军将士相视均大惊失色,只有陈武帝谈笑自如。等防守的部分队伍陆续到来,将士们看清了形势以后,部众的心才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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