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百一十五 ◎服用部十七

类别:子部 作者:(宋)李昉 书名:太平御览

    步摇

    《释名》曰:后首饰曰副。副,覆也,以覆於首上,有垂珠,步则摇也。

    《周礼》曰:王后首服为副,所以副首为饰,若今步摇也。

    《续汉书·与服志》曰:皇后入庙,步摇以黄金为山,题贯白珠,桂枝相纠,八爵九华,熊虎赤熊、天鹿、辟邪。

    《后汉书》曰:和熹邓后赐冯贵人王赤绶,以未有步摇、环珮,各加赐一具。

    《晋书》曰:慕容廆曾祖莫护跋,魏初率其诸部入居辽西,从宣帝伐公孙氏,以功拜率义王,始建国於棘城之北。时燕代多冠步摇冠,护跋见之,乃敛发袭冠,诸部因呼之为步摇,其后音讹,遂为慕容焉。

    《江表传》曰:孙皓使尚方以金作步摇,假髻以千数,令宫人着以相扑,朝成夕败,辄命更作。

    《晋令》曰:步摇、蔽髻,皆以禁物。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其女弟上遗黄金步摇。

    宋玉《风赋》曰:主人之女,垂珠步摇。

    梁沈静妻沈氏《步摇花诗》曰:珠花萦翡翠,宝叶间金琼。剪荷不似制,为花如自生。低枝拂衣领,微步动瑶英。

    ○假髻

    《周礼》曰:追师掌王后首服为副。

    郑玄云:副,妇人首饰,三辅谓之假髻。

    《东观汉记》曰:章帝诏东平王苍:惟王孝友之德。今以光烈皇后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可时瞻视,以慰《凯风》寒泉之思。

    《晋中兴书·徵祥说》曰:太元中,公主妇女缓鬓假髻以为盛饰。用发丰多,不可恒戴,乃先於笼上扶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至於贫人,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发。后孙思、桓玄之乱,死者万计,被戮之家多亡头首,至大敛时,皆以藤缚菰草为头,是假髻之应也。

    《晋令》曰:士卒百工,不得着假髻。

    ○髲

    《释名》曰:髲,被也,髲少者得以被助其发也。

    《诗》曰:鬒发如云,不屑髢也。

    《传》曰:卫庄公自城州己氏之妻发美,使髡之以为吕姜髢,后为己氏所煞也。

    《吴志》薛综上事云:汉氏朱崖叛,以长吏睹其人好,髡取为髲,故百姓怨叛。

    《南越志》曰:闻安县出头髲。

    《异苑》曰:琅琊费县民家恒患失物,作绳彄施穿穴口,因系得一髲,长三尺许,后不复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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