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石经

类别:子部 作者:唐·封演 书名:封氏闻见记

    初,太宗以经籍多有舛谬,诏颜师古刊定,颁之天下。年代久,传写不同。开元以来,省司将试举,又皆先纳所习之本,文字差互,辄以习本为定。义或可 通,虽与官本不合,上司务于收奖即放过。天宝初,敕改尚书古文悉为今本。十 年,有司上言:“经典不正,取舍难准”。诏儒官校定经本,送尚书省并国子司 业张参共相验考。参遂榻定五声字样书于太学讲堂之壁,学者或就取正焉。又颁字样于天下,俾为永制。由是省司停约习本。后汉明帝时,公卿言五经驳异,请 开吕不韦冢,是未焚诗书前本。论者以为(有缺文)神武作相,自洛阳运之于邺, 至河阳,岸崩,没水,其得至邺者不盈其半。隋开皇六年,又自邺再入长安,置于秘书内省,议欲补葺。隋乱,造立之司,用为柱础。贞观初,魏征为秘书监, 始收聚之,十不存一。其相承传秘之本,犹存秘府,而《石经》自此亡矣。天宝 中,余在太学,与博士诸生共论经籍失正,为欲建议请立《大唐石经》。迁延未发,而胡寇海内,文儒道消。至今四十六年,兵革未息。呜呼!石经之事,亦俟 河之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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