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烧尾

类别:子部 作者:唐·封演 书名:封氏闻见记

    士子初登荣进及迁除,朋僚慰贺,必盛置酒馔音乐,以展欢宴,谓之“烧尾” ,说者谓虎变为人,惧尾不化,须为焚除,乃得成人。故以初蒙拜授,如虎得为人,本尾犹在,体气既合,方为焚之,故云烧尾。一云新羊入群,乃为诸羊所触, 不相亲附,火烧其尾则定。贞观中,太宗尝问朱子奢烧尾事,子奢以烧羊事对。 及中宗时,兵部尚书韦嗣立新入三品,户部侍郎赵彦昭假金紫,吏部侍郎崔湜复旧官,上命烧尾,令于兴庆池设食。至时敕卫陈设,尚书省诸司各具彩舟游胜, 飞栖结舰,光夺霞日。上与侍臣亲贵临焉。既而吏部船为仗所隔,兵部船先至, 嗣立奉觞献寿,上问:“吏部船何在?”崔湜步自北岸促之。过户部双舸,上结 重楼,兼胡乐一部,即呼至岸,以纸书作吏部字,帖牌上,引至御前。大悦,以为兵部不逮也。俄见风吹动所帖之纸,为嗣立所见,遽奏云:“非吏部船。”上令取牌探纸,见户字大笑。嗣立请科湜罪,上不许,但罚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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