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修复

类别:子部 作者:唐·封演 书名:封氏闻见记

    颜真卿为平原太守,立三碑,皆自撰亲书。其一立于郡门内,纪周时台省擢牧诸郡者十余人。其一立于郭门之西,纪颜氏。曹魏时颜裴、高齐时颜之推,俱 于平原太守,至真卿凡三典兹郡。其一是东方朔庙碑。镌刻既毕,属幽方起逆, 未之立也。及真卿南渡,胡寇陷城,州人埋匿此碑。河朔克平,别驾吴子晁,好事之士也,掘碑使立于庙所。其二碑,求得旧文,买石镌勒,树之都门。时颜任 抚州,子晁搨三碑本寄之。颜经艰故,对之怆然曰:“碑者,往年一时之事,何期大贤再为修立,非所望也。”即日专使赍书至平原致谢。子晁后至相州刺史、 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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