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谈故一 发陵

类别:子部 作者:(清)王士禛 书名:池北偶谈

    康熙二十二年,陕西平凉府盗发韩康王、定王二冢,法司按律拟罪。上以发掘前代帝王陵墓,特令加等;因谕历代帝王陵,应加守冢人户,下九卿杂议;并禁称「故明」「废陵」等语。圣谕云:「凡云废者,必如高煦等有罪废为庶人,然后可。彼生为藩王,谁废之耶?」上之仁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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