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七、认猪不争

类别:子部 作者:(元)吴亮 书名:忍经

    <原文>

    曹节,素仁厚。邻人有失猪者,与节猪相似,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失猪自还,邻人大惭,送所认猪,并谢。节笑而受之。

    <译文>

    曹节,一向很仁慈厚道。邻家的一头猪丢失了,与曹节家中的猪很相似,邻居便到曹节家中认领,曹节没有和他争论。后来,邻居的猪自己跑回来,邻居感到十分惭愧,归还曹节的猪并道歉,曹节笑着收下了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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