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十、俾之自新

类别:子部 作者:(元)吴亮 书名:忍经

    <原文>

    杜正献公衍尝曰:“今之在上者,多擿发下位小节,是诚不恕也。衍知兖州时,州县官有累重而素贫者,以公租所得均给之。公租不足,即继以公帑,量其小大,咸使自足。尚有复侵扰者,真贪吏也,于义可责。“又曰:“衍历知州,提转安抚,末尝坏一个官员,其间不职者,即委以事,使之不暇惰;不谨者,谕以祸福,俾之自新。而迁善者甚众,不必绳以法也。“

    <译文>

    杜衍曾说:“如今处在高位的人,大多喜欢揭露部下过失,这确实是下宽恕的行为。我在任兖州知州时,州县官员有的家中负担重而一贯贫困的,就用所收到的租税给他们补助,如果租税不够,就用公家的钱财,根据他们的需要的多少,使他们都能自给自足。如此还有侵占公家财物的,那就真是贪官污吏了,从道义上说:“他们应该受到斥责。“又说:“我从做知州到安抚使,从没有惩罚过一位官员。对于其中不称职的,就让他做一些实际的事情,使他不会有空暇偷懒;不谨慎的官员,用不谨慎所带来的祸福来教育他,使他自己改过自新。于是变成好人的很多,不一定都要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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