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十五、将愤忍过片时,心便清凉

类别:子部 作者:(元)吴亮 书名:忍经

    <原文>

    彭令君曰:“一朝之愤可以亡身及亲,锥刀之利可以破家荡业。故纷争不可以不戒。大抵愤争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祸甚大。所谓涓涓不壅,将为江河;绵绵不绝,或成网罗。人能于其初而坚忍制伏之,则便无事矣。性犹火也,方发之初,戒之甚易;既已焰炽,则焚山燎原,不可扑灭,岂不甚可畏哉!俗语有云:得忍且忍,得诫且诫,不忍不诫,小事成大。试观今人愤争致讼,以致亡身及亲、破家荡产者,其初亦岂有大故哉?被人少有触击及必愤,被人少有所侵凌则必争。不能忍也,则詈人,而人亦骂之;殴人,而人亦殴之;讼人,而人亦讼之。相怨相仇,各务相胜,胜心既炽,无缘可遇,此亡身及亲、破家荡业之由也。莫若于将愤之初则便忍之,才过片时,则心必清凉矣。欲其欲争之初且忍之,果有所侵利害,徐以礼恳问之,不从而后徐讼之于官可也。若蒙官司见直,行之稍峻,亦当委曲以全邻里之义。如此则不伤财,不劳神,身心安宁,人亦信服。此人世中安乐法也。比之争斗愤竞,丧心费财,伺候公庭,俯仰胥吏,拘系囹圄,荒废本业,以事亡身及亲、破家荡产者,不亦远乎?“

    <译文>

    彭令君说过:“一时之恕,可以断送性命,连累家人;锥尖刀刃那么大的蝇头小利,可致倾家荡产。所以纷争不可以不忍让。一般来说,纷争都是起源于很小的事情,但是其造成的恶果却很大。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细小的流水不阻止它,就能汇成江河;纤细的丝线不斩断它,也可以织成罗网。“一个人如果能一开始就坚持忍让,制伏自己的情绪,就不会有事。人的性情就像火一样,火刚烧起来时容易弄灭,但是一旦烧成大火,就会烧掉山林与陆地,很难扑灭了。这不太可怕了吗?所以俗话说:“得忍且忍,得诫且诫,不忍不诫,小事变大事。“再看看现在的人,挑起纷争导致官司缠身甚至送掉性命,连累家人,造成倾家荡产,当初哪有什么大的原因呢?别人稍微触犯了你,就怨恨别人;别人稍稍侵占了你的好处,就一定与人争辨。不能忍让,这样就骂人,别人也骂你;殴打别人,别人也殴打你;告别人的状,别人也告你的状。相互仇恨,各人都力争取胜。这种心思越炽热,就无法遏制了,这就是送掉性命,连累亲人,倾家荡产的原因。不如一开始就忍住愤怒,过一会儿,心境也就自然平静了。纷争一开始就忍让,别人果真侵占了你的利益,慢慢地以礼相询;不行再去打官司也可以。如果官府主持正义,但判决有些严厉,也当委曲求全照顾邻里情义。这样就不会伤财,也不会劳神,身心安宁,别人也能信服你。这就是世上的安乐法。比起那些竭力与人纷争,以至于费心费财,伺候官府,巴结小吏以及关进监狱,荒废事业,甚至丢掉性命连累亲人,其差距是多么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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