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四 甲編 李绩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李绩临终,谓其弟德曰: 【 谓其弟德曰 案,考旧唐书卷六七李绩传,其弟名弼,非为「德」,新唐书本传同,此处盖误。】 「吾子孙若有志气不伦,交游非类者,必先挝杀之而后以闻。」其言严厉如此。酉阳杂俎载,绩孙敬业,年十许岁,勇悍异甚。绩心患之,伺其入林猎兽,纵火焚林,敬业见火至,刳所乘马,入其腹中。火过,浴血而出,迄不能害。临终之戒,为敬业发也。厥后则天之祸,敬业起兵,所谓「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在」者,名义固正,亦狂率矣,卒歼其宗。然武氏之立,大臣力争之,以绩家事一语而定。唐之子孙,半为血肉,歼宗之祸,非天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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