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二 丙編 告命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告命自九品而上,角轴二等,以大小别之,此其卑也。染牙以为经,凡五等,升朝历数而上也,而穗艹为尊。锦缥其端,凡四等,而细球之锦配穗草。告身皆制绫为之。玳瑁轴素绘二等,而绘为尊。告身五彩,而又有紫丝法锦囊其外。其小异者,锦之红绿耳。 【 锦之红绿 「红绿」,原作「红丝」,诸本作「红绿」。案,此言锦囊外表之异,当作「红绿」为是,据改。】 犀轴亦二等,藻绘虽同,而大小有别,三品通用也。丝囊如玳瑁,而锦缥又不同, 【 锦缥又不同 原作「缥锦」,诸本作「锦缥」。视上文有「锦缥其端」语,知原本盖倒文,今乙正。】 告身亦如之,而加以金缕,此人臣一品之极也。宫掖之严,帝姬之亲,大略七等。镌犀为轴, 【 镌犀为轴 视下句「琱玉以为龙」,似「镌犀」下或脱一「以」字。】 琱玉以为龙,告身五彩丝囊,缥首纯红,而绘如琱玉者最高,以近君也。犀轴丝囊为最高,而绘皆云凤者次之。玳轴者又次之。绘事如玳瑁,而告纸损其三者又次之。 【 告纸损其三者 「损」,谢校本作「如」。】 自此而下,三等皆紫丝法锦,虽有差次,始寖卑矣。宰相亲王赠封,视紫丝高者。执政赠封,视次者。其上四等,明有尊,不敢迩也。 【 不敢迩也 「迩」,稗海本作「逼」。】 丝囊之制,以小铃十系之。按式名曰「鈖錔」,黄金、涂金、白金三等。外廷之系,惟白金耳。侍从庶僚所封,视其官。蕃官祠宇所封,从其秩。合而陈之,二十有八等,品位愈高,则物采愈华。此游默斋所记本朝之制也,甚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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