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三 丙編 乐天对酒诗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古诗多矣,夫子独取三百篇,存劝戒也。吾辈所作诗,亦须有劝戒之意,庶几不为徒作。彼有绘画琱刻,无益劝戒者,固为枉费精力矣。乃若吟赏物华,流连光景,过于求适,几于诲淫教偷,则又不可之甚者矣。白乐天对酒诗曰:「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随富随贫且欢喜, 【 随富随贫且欢喜 「欢喜」,白居易集卷二六对酒五首之二作「欢乐」。案,永乐大典卷八二一引同原本。】 不开口笑是痴人。」又曰:「百岁无多时壮健,一春能几日晴明?相逢且莫推辞醉,听唱阳关第四声。」又曰:「昨日低眉问疾来,今朝收泪吊人回。眼前见例君看取,且遣琵琶送一杯。」自诗家言之,可谓流丽旷达,词旨俱美矣。然读之者,将必起其颓堕废放之意,而汲汲于取快乐,惜流光,则人之职分与夫古之所谓三不朽者,将何时而可为哉!且如唐风蟋蟀之诗,盖劝晋僖公以自虞乐也,然纔曰「今我不乐,日月其除」,即曰「无已太康,职思其居」,吕成公释之曰:「凡人之情,解其拘者,或失于纵;广其俭者,或流于奢;故疾未已,而新疾复生者多矣。」信矣!唐风之忧深思远也。乐天之见,岂及是乎?本朝士大夫多慕乐天,东坡尤甚。近时叶石林谓:「乐天与杨虞卿为姻家,而不累于虞卿;与元稹、牛僧孺相厚善,而不党于元稹、僧孺;为裴晋公之所爱重,而不因晋公以进;李文饶素不相乐, 【 素不相乐 「相乐」,陆钞本作「相善」,下有「乐天」二字。案,永乐大典卷八二一引同原本。】 而不为文饶所深害。推其所由,惟不汲汲于进而志在于退,是以能安于去就爱憎之际,每裕然而有余也。」此论固已得之,然乐天非是不爱富贵者,特畏祸之心甚于爱富贵耳。其诗中于官职声色事, 【 其诗中于官职声色事 「声色」,诸本作「声名」。案,永乐大典引同原本。】 极其形容,殊不能掩其恋嫪之意。 【 恋嫪之意 「恋嫪」,诸本作「眷恋」。案,永乐大典引同原本。】 其平生所善者, 【 平生所善者 「善」,诸本作「喜」。案,永乐大典引同原本。】 元稹、刘禹锡辈,亦皆逐逐声利之徒,至一闻李文饶之败,便作诗畅快之,岂非冤亲未忘, 【 冤亲未忘 「冤亲」,诸本作「此心」。案,永乐大典引同原本。】 心有偏党乎? 【 心有偏党乎 「心」,诸本作「犹」。案,永乐大典引同原本。】 慕乐天者,爱而知其疵,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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