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五 丙集 猫犬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东坡云:「养猫以捕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犬以防奸,不可以无奸而蓄不吠之犬。」余谓不捕犹可也,不捕鼠而捕鸡则甚矣。不吠犹可也,不吠盗而吠主则甚矣。疾视正人,必欲尽击去之,非捕鸡乎?委心权要,使天子孤立,非吠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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