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 ○陈勋

类别:子部 作者:(五代)徐铉 书名:稽神录

    建阳县录事陈勋,性刚狷不容物。为县吏,十人共诬其罪,竟坐弃市。至明年死日,家为设斋,妻哭毕,独叹于灵前曰:“君平生以刚直称,今枉死,逾年精魂何寂然耶?”是夕即梦勋曰:“吾都不知死,向闻□□□□卿言,方大悟尔,若尔,吾当报仇,然公署非可卒入者,卿明日为我入县诉枉。吾当随之。”明日妻如言而往,出门即见勋仗剑从之,至县遇一雠吏于桥上,勋以剑击其首,吏即颠仆而死。既入门,勋径之曹署,以次击之,中者皆死,十杀其八,二吏奔至临川,乃得免。勋家在盖竹乡,人恒见之,因为立祠,号陈府君庙,至今传其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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