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练胆气第二 第六。谨漏泄

类别:子部 作者:(明)戚继光 书名:练兵实纪

    凡承受到军期密约号令,及关报贼情事宜文字,只可传到将领等人员自知,常作提备,不许漏泄令众人知之。如漏泄,致贼乘我者,军法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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