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练胆气第二 第二十九。拟捕拘

类别:子部 作者:(明)戚继光 书名:练兵实纪

    各营官军,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许擅自拘捕问理。须呈本营将官,转命投营取来。仍令各中军官会问,通详主将定夺,不许一营偏断。违者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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