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储练通论(下) 二。原用人

类别:子部 作者:(明)戚继光 书名:练兵实纪

    夫人心不同,有如其面,诚为难知,如深渊求珠。兵法虽云:“使诈使愚,酒色财气之人,皆在不弃。”彼前项之徒,只可使于一时一事,因其所迷而激之,为我尽一艺之力则可也。若夫寄一旅之众,当疆场之责,有死生利害之相加,有钱谷给散之相近,有患难艰苦之共尝,齐一行伍之耳目,感如乌合之人心,使之赴汤蹈火,从吾所愿,岂贪、诈、奸、愚足以当之哉?

    故用领兵之人,宁过于诚实。北方所谓老实,南方所谓呆气是也。彼伶俐之徙,平日只顾身家,而怠所事,明恃其才足以庇缓急。至于袍鼓之间,先看得利害分明,恃能颠倒是非,必不用命前列,我之感召不能化之,我之号令不能信之,而在我驾驭之道,穷而滞矣。诚实之人,感恩而为忍负,畏威则不敢负,虽才有不逮,而疵瑕不忍遮掩,则吾耳目不眩于是非。然又有一等冲锋隐阵之徒,而不堪于管练统驭者;又有一等调度知方之徒,而胆力不堪领锋率众者;于此处之尽其道,而使偏于勇力者可以将兵,偏于调度者可以冲锋,是诚在我良工之心苦矣。

    哨官以上,弓马技艺,皆其末节,不足为重轻,然亦须各有一艺,然后仗此无恐,庶可当先,且平时教练头目,先知此艺之利病,庶可以示人之习向,苟不可得兼,宁用有胆而无艺者。然则贪诈愚不可用于统众,诚实足以付一军,似矣。又何加焉?必也奉主将之命,宁使下怨而奉行惟谨,不苟取士卒之财,而与之同其甘苦,略知文字,有志向上,庶几千人之将矣。此所谓干实事之人也。干实事之人,临阵而不弃命率众者有之矣。奸诈伶俐之人,驱以死敌者,未之有也。


如果你对练兵实纪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练兵实纪》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