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行狀 ◆祭文

类别:集部 作者:(元)邵亨贞 书名:野处集

    ○祭曹雲翁文

    維年月日。外從孫某,謹以家饌牲酒之奠,祭於外從祖貞素先生之靈。

    天之生公,夫豈偶然!乾坤之清氣,散在萬物,公獨得其賦畀之全,雖不能行道於斯世,實有以追夫晉人之風度,覈於柱下之玄玄,髙山流水,光風霽月,所以心領意會,超於事物之表者,又不啻濠梁之二子、洛社之諸賢,故公之聲名才德,有以取重於期(朝?)野,儀表於鄉族者,足以發前人之光烈。抑又著為身後不朽之傳藐焉。

    寒微異姓諸孫,半生相依於閭里者,賴祖父之情,好為肺腑之姻聯,雖恒處於纍纍子姓之列,公不以其年之幼穉,獨能振拔以導前,故凡獲親炙於公者,非徒講翰墨、論文藝與於觴詠、游觀之事而已,至於譚玄考古,鉤深致逺,靡不相資而造理,每鑚研乎周孔而窮極乎羲軒,故公之愛我也,知之者,莫不多(言?)公之識鑒;其不知者,亦不能退而無後言。或隨時而有間時乎,而投杼者,小人罔公以非道。及其既久而昭雪,公乃不愈於初者,則又莫能奪夫胸中之天。

    比嵗旅食異縣,奉公之日常少,每引領翹企,所以叩於蒼蒼者,覬公之百年,孰謂公厭世而長往,恨不能起之於九原,兹抆淚以永訣,情莫究於萬千。惟公之形神,固不可得而復見,而公之不死者,在穹壤間,其来歆乎几筵?此予於公所以神交,夢接於冥冥之中者,豈人人之能識?匪筆舌之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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