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定婚丧条格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和平四年十二月)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所以殊等级,示轨仪,今丧葬嫁娶,大礼未备,贵势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谓式昭典宪者也。有司可为之条格,使贵贱有章,上下咸序,著之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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