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原守宰为民所列罪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延兴三年六月)

    往年县召民秀二人,问以守宰治状,善恶具闻,将加赏罚。而赏者未几,罪者众多。肆法伤生,情所未忍。今特垂宽恕之恩,申以解网之惠。诸为民所列者,特原其罪,尽可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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