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复灵丘等州郡租调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太和六年二月)

    灵丘郡土既褊脊,又诸州路冲,官私所经,供费非一,往年巡行,见其劳瘁,可复民租调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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