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除门房诛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太和十一年春)

    前令公卿论定刑典,而门房之诛犹在律策,违失《周书》父子异罪。推古求情,意甚无取。可更议之,删除繁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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