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更定律文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太和十一年八月)

    律文限三年,便入极默。(音「密」。)坐无大半之校,罪有死生之殊。可详案律条,诸有此类,更一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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