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还免流徙年老及死刑亲老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太和十二年正月)

    镇戍流徙之人,年满七十,孤单穷独,虽有妻妾而无子孙,诸如此等,听解名还本。诸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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